第120章 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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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
1963年12月24日
香港
阿秀惊喜地叫起来:“雄哥!”,声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。
田之雄从身后拿出包装精美的礼物递给阿秀,阿秀喜笑颜开,在身上快速揩了揩手,便小心地拆开礼物。
陈伯边回应着:“同喜同乐。”边顺手盛了一碗米粉,又多加了一勺鱼丸捧给田之雄,“罗生,都咁熟了,做乜嘢仲买礼物啊(都这么熟了,干什么还买礼物呀)?来,食碗粉,暖暖身子。”
“叮叮当,叮叮当,铃儿响叮当……”八音盒里传出清脆而熟悉的声调。
“喜欢吗?”田之雄一边嚼着鱼丸,一边歪着头问阿秀。
“太喜欢了!”阿秀爱惜地抚摸着白雪公主的秀发,回答道。
陈伯边忙着手里的活计,边偷瞥一眼欢天喜地的阿秀,他心里有些矛盾,有些忐忑。
他很喜欢田之雄这个英气勃勃的小伙子,虽然从没打听过他在香港的职业,但也能猜到他的真实身份。他知道,阿雄的工作充满了危险,他自己也心甘情愿为老郭及其老郭所代表的国家奉献,这让他平淡的生活有了新的意义,唤醒了他内心的家国情怀,但他害怕阿秀会稀里糊涂地深陷危险之中,那可是他生命的中心和全部的希望。他早就看出阿秀对阿雄倾心不已,有心相劝,却说不出任何理由,为此,他的内心苦恼不已。好在田之雄一直刻意与阿秀保持着距离,只是像长兄一样照顾她,这使他心里宽慰了不少。他从没指望阿秀能成为电影明星,或者大富大贵,他只是祈望阿秀能从事她自已喜欢的工作,能嫁一个人品端正、家道殷实的男人,最好再生一双儿女,快快乐乐地过日子,那他这辈子都心满意足了。
阿秀为阿雄哥的到来开心不已,她坐在小桌旁,像只小麻雀一样,叽叽喳喳说个不停。一会儿喜笑颜开地讲她在电影棚里拍戏的趣事,讲她亲眼见到的大明星;一会儿又愁眉苦脸讲她作为新人被大牌明星漠视和被剧组的导演、服装、道具、造型师欺负,讲她因为电影一炮而红出名走在街上被人认出;说到高兴处,便紧紧拽着田之雄的胳膊,玫红色的衣裳映衬着脸庞显得分外娇艳。
她出身贫寒,自幼没了母亲,父亲的勤奋和宠溺让她衣食无忧,并上了幼师。出众的相貌让她自成年后就不乏倾慕者和追求者,但她一个都看不上。那些出身于医生或律师家庭的公子们,在大献殷勤的同时,时时流露出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、贫乏的思想、幼稚的举动甚至说话时刻意夹杂些英文单词的洋奴嘴脸,都让她感到极度的厌恶。
除了上班,她的时间几乎都沉浸在如饥似渴的文学阅读中,她向往少年维特式轰轰烈烈的爱情,她倾慕约翰·克里斯朵夫式的才华;她还跑到左翼书店买回《青春之歌》和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,一口气读完后,为林道静和保尔·柯察金式坚定的信仰和传奇经历而深深着迷,甚至后悔生在了香港这个繁华而又平庸的社会,没有赶上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。这让她与香港这个市井气十足的环境在内心里拉开了距离。
直到有一天偶尔遇到了田之雄,她几乎一见钟情。
使她钟情的是田之雄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,是他勃勃向上的精神面貌,是他迥异于周围香港同龄人的成熟,以及他平易近人的和蔼风度。尽管她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她这个阿雄哥到底在香港从事什么职业,但从她阿爸对阿雄哥的尊重态度,她隐隐约约有所猜测。不过,她喜欢的是他这个人,是外貌、性格、品德、精神的集合,这与他是不是真的商人、真的公务员,抑或别的什么身份没关系。
从来没有一个人让她如此心灵颤栗,如痴若狂,仿佛血管里都有烈火在奔涌。她恨不能每分每秒都跟心上人在一起,向他叙说自己心里的点点滴滴;看到什么好玩的、好吃的,都会下意识地在心里感叹:要是他在该多好啊,甚至还花了好多钱买了一部时髦的手持摄影机,想用它记录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。不过,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教养,让平日举止端庄的她只能把这把愈烧愈旺的火埋藏在心底,希望阿雄哥能心有灵犀地率先捅破这层纸。
可现实让她屡屡失望,阿雄哥仿佛一直有意保持与她的身体距离,更避免与她的心灵碰撞,甚至无缘无故地失踪一两个月,既不提前告知她,也不做任何解释,这使陷入初恋的她苦恼不已。为此,她也曾勇敢地放下了矜持,主动接近他,找他出去吃饭、看电影,可得到的回应只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,顶多加一些大哥哥式的关爱。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,心中就像积郁着浓重的云层,越积越重,渴望一道闪电穿破云层,让暴雨痛痛快快地宣泄如注。
好在正巧遇到了星探,得到了拍电影的机会。她喜欢看电影,也去夜校学过些话剧表演的课程,但在摄影棚里,她是个没有任何经验的白丁。她完全是本色演出,把自己的初恋感受全部灌注到她扮演的角色中,却不料想获得了空前的成功。青春无暇的扮相、感情充沛的演绎、纯朴自然的天性,使她一下子成为香港电影界一颗熠熠生辉的新星,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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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3年12月24日
香港
阿秀惊喜地叫起来:“雄哥!”,声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。
田之雄从身后拿出包装精美的礼物递给阿秀,阿秀喜笑颜开,在身上快速揩了揩手,便小心地拆开礼物。
陈伯边回应着:“同喜同乐。”边顺手盛了一碗米粉,又多加了一勺鱼丸捧给田之雄,“罗生,都咁熟了,做乜嘢仲买礼物啊(都这么熟了,干什么还买礼物呀)?来,食碗粉,暖暖身子。”
“叮叮当,叮叮当,铃儿响叮当……”八音盒里传出清脆而熟悉的声调。
“喜欢吗?”田之雄一边嚼着鱼丸,一边歪着头问阿秀。
“太喜欢了!”阿秀爱惜地抚摸着白雪公主的秀发,回答道。
陈伯边忙着手里的活计,边偷瞥一眼欢天喜地的阿秀,他心里有些矛盾,有些忐忑。
他很喜欢田之雄这个英气勃勃的小伙子,虽然从没打听过他在香港的职业,但也能猜到他的真实身份。他知道,阿雄的工作充满了危险,他自己也心甘情愿为老郭及其老郭所代表的国家奉献,这让他平淡的生活有了新的意义,唤醒了他内心的家国情怀,但他害怕阿秀会稀里糊涂地深陷危险之中,那可是他生命的中心和全部的希望。他早就看出阿秀对阿雄倾心不已,有心相劝,却说不出任何理由,为此,他的内心苦恼不已。好在田之雄一直刻意与阿秀保持着距离,只是像长兄一样照顾她,这使他心里宽慰了不少。他从没指望阿秀能成为电影明星,或者大富大贵,他只是祈望阿秀能从事她自已喜欢的工作,能嫁一个人品端正、家道殷实的男人,最好再生一双儿女,快快乐乐地过日子,那他这辈子都心满意足了。
阿秀为阿雄哥的到来开心不已,她坐在小桌旁,像只小麻雀一样,叽叽喳喳说个不停。一会儿喜笑颜开地讲她在电影棚里拍戏的趣事,讲她亲眼见到的大明星;一会儿又愁眉苦脸讲她作为新人被大牌明星漠视和被剧组的导演、服装、道具、造型师欺负,讲她因为电影一炮而红出名走在街上被人认出;说到高兴处,便紧紧拽着田之雄的胳膊,玫红色的衣裳映衬着脸庞显得分外娇艳。
她出身贫寒,自幼没了母亲,父亲的勤奋和宠溺让她衣食无忧,并上了幼师。出众的相貌让她自成年后就不乏倾慕者和追求者,但她一个都看不上。那些出身于医生或律师家庭的公子们,在大献殷勤的同时,时时流露出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、贫乏的思想、幼稚的举动甚至说话时刻意夹杂些英文单词的洋奴嘴脸,都让她感到极度的厌恶。
除了上班,她的时间几乎都沉浸在如饥似渴的文学阅读中,她向往少年维特式轰轰烈烈的爱情,她倾慕约翰·克里斯朵夫式的才华;她还跑到左翼书店买回《青春之歌》和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,一口气读完后,为林道静和保尔·柯察金式坚定的信仰和传奇经历而深深着迷,甚至后悔生在了香港这个繁华而又平庸的社会,没有赶上波澜壮阔的时代潮流。这让她与香港这个市井气十足的环境在内心里拉开了距离。
直到有一天偶尔遇到了田之雄,她几乎一见钟情。
使她钟情的是田之雄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,是他勃勃向上的精神面貌,是他迥异于周围香港同龄人的成熟,以及他平易近人的和蔼风度。尽管她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她这个阿雄哥到底在香港从事什么职业,但从她阿爸对阿雄哥的尊重态度,她隐隐约约有所猜测。不过,她喜欢的是他这个人,是外貌、性格、品德、精神的集合,这与他是不是真的商人、真的公务员,抑或别的什么身份没关系。
从来没有一个人让她如此心灵颤栗,如痴若狂,仿佛血管里都有烈火在奔涌。她恨不能每分每秒都跟心上人在一起,向他叙说自己心里的点点滴滴;看到什么好玩的、好吃的,都会下意识地在心里感叹:要是他在该多好啊,甚至还花了好多钱买了一部时髦的手持摄影机,想用它记录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。不过,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教养,让平日举止端庄的她只能把这把愈烧愈旺的火埋藏在心底,希望阿雄哥能心有灵犀地率先捅破这层纸。
可现实让她屡屡失望,阿雄哥仿佛一直有意保持与她的身体距离,更避免与她的心灵碰撞,甚至无缘无故地失踪一两个月,既不提前告知她,也不做任何解释,这使陷入初恋的她苦恼不已。为此,她也曾勇敢地放下了矜持,主动接近他,找他出去吃饭、看电影,可得到的回应只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,顶多加一些大哥哥式的关爱。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,心中就像积郁着浓重的云层,越积越重,渴望一道闪电穿破云层,让暴雨痛痛快快地宣泄如注。
好在正巧遇到了星探,得到了拍电影的机会。她喜欢看电影,也去夜校学过些话剧表演的课程,但在摄影棚里,她是个没有任何经验的白丁。她完全是本色演出,把自己的初恋感受全部灌注到她扮演的角色中,却不料想获得了空前的成功。青春无暇的扮相、感情充沛的演绎、纯朴自然的天性,使她一下子成为香港电影界一颗熠熠生辉的新星,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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