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1章 能够含蓄一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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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鹿看了一下手里一大把钱,这都是晚上赢的。
这钱,她是想还给思齐哥的。
奈何思齐哥摆摆手:“拿着吧,钱对于哥哥来说,只是一个数字。”
沈鹿瞬间想起思齐哥的身份,这可是在缅国混得风生水起的大佬啊。
他随便出手一块翡翠,就能赚得金银满钵。
哪里在意这点小钱?
“好吧,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“改天请你们进城吃饭!”
在乡下还轮不到她请,毕竟沈家的东西,都是村民们轮流送来的。
老太太身为族长,给村民们发钱,而村民们则负责老太太的口粮。
沈家的七姑奶奶,还是和解放前一样,是个地主婆。
但没有人讨厌沈七姑奶奶这个地主婆。
哪怕是周围村子的,也要感叹一声沈家仁义!
也正是因为沈家村的氛围好,才能让老太太这般偏安一隅吧?
沈鹿去洗漱,然后回房间睡觉。
老太太已经睡着了,她回到房间,枕着沉香枕,也很快入眠。
第二天就是除夕。
村子里可热闹了,家家户户都在准备着明天一早要吃的汤圆,村里的鱼塘,一大早更是汇聚了不少男女老少。
沈鹿起床,迷迷糊糊还在漱口,就听见小孩儿凑到大门口喊:“姑奶奶,鹿鹿姐,去看打渔啦!”
“好。”
沈鹿也不知道小孩儿是谁,应了一声,等下就出去。
“奶奶,您去看打渔吗?”
“我不去,你自己去吧。”沈老太太对这个不感兴趣。
“注意安全,不要靠近水边,小心掉下去。”
大冬天的,沈家村本就冷,再掉水里,是会生病的。
沈鹿还是女孩子,要是被这冰凉的水洗一遍,难免出问题。
“我知道。”沈鹿乖巧答应。
她又不是小孩子,当然不会调皮。
珍妮也从沈季冬家里出发。
“你小叔叔已经先去帮忙了,我赖床不想起呢,又对打渔太好奇。”
珍妮挽住沈鹿的手臂。
“你慢点儿,我都担心你过去,人挤人,不安全。”
沈鹿配合着珍妮的脚步。
她是真担心珍妮摔跤。
“好,我慢点。”
能不慢吗?
万一摔一下,沈季冬还不知道怎么样,家里老太太要吓死了。
自打沈季冬他奶奶知道珍妮怀孕,整天笑眯眯的。
在家求神拜佛,就希望能保佑珍妮肚子里的孩子平安。
可见,那位老太太是有多重视这个孩子。
沈季冬可是独苗,能不重视他的孩子吗?
他奶奶盼着他结婚,不知道多少年了。
老太太一度以为,自己等不到孙子结婚了。
更不可能看到他的孩子出世了。
谁知道这孩子孙媳妇都一起来了。
老人家每天在家乐得都合不拢嘴。
“奶奶太热情了,昨儿回家,一直盯着我的肚子瞧,把我看得直发毛。”
其实老太太人还算不错,也没有那种华国婆媳关系的难搞。
但老太太盯她肚子的样子,难免还是让珍妮不舒服。
就别扭得很。
“那你不和小叔叔说。”
“让他出面,提醒一下太婆。”
“好主意!”珍妮实在不好和老人说什么。
如果让沈季冬去说,应该就和她没什么关系了吧?
两人聊着聊着就到鱼塘边了。
村里的鱼塘还挺大,围了不少人。
来帮忙的都穿上了水裤,看热闹的还有拎着桶来的。
反正每家人都要分鱼,自家找了东西来装就行了。
沈鹿来的时候,大家已经开始下网了。
二伯组织,几个青壮年是主力。
像沈小叔这样的,别看在外面西装革履,回家照样光着膀子干活儿。
现在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,下鱼塘拉网。
“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你小叔这一面呢。”珍妮笑眯眯和沈鹿道。
“怎么样?新鲜吧?”沈鹿笑问。
珍妮也笑:“就很好玩。”
在商场西装革履,杀气四溢。
在鱼塘里,就是糙汉,但也魅力十足。
若沈季冬愿意去演戏,糙汉文学,必有他的一席之地。
“小叔还是有点文雅的,你看思齐哥。”沈鹿指了思齐哥。
思齐哥才是糙汉本汉。
穿的可能是二伯下田的青布衣服,年轻人身体好,水裤也不穿,就一条长裤,挽到大腿上面的位置。
“噗——沈思齐这种,在村里应该很受欢迎吧?”
“二嫂不是叫他回家相亲,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姑娘冲着他来。”
珍妮已经完全融入了村里的吃瓜群众。
她十分好奇,像沈思齐这种桀骜不驯的人,会不会乖乖服从父母的安排。
沈鹿也挺好奇的。
她环顾了一周,察觉到确实有姑娘在偷看沈思齐。
甚至她隐隐听到有人对沈思齐品头论足。
“阿瑛,你觉得沈思齐怎么样?”
两个姑娘刚好站的位置离沈鹿她们不远。
那个叫阿瑛的羞涩低头:“姐,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凶,而且笑起来好像不正经。”
阿瑛姐姐有点失望:“你竟然看不上他,我觉得他这样的挺好,在家坐着,就没人敢欺负你。”
“你也不想想,以前你爸那性子,姨妈在家受了多少委屈。”
“找个一看就不好惹的,以后谁敢占你们家的土地,谁敢再去薅你们家的菜?”
“你家门口那可樱.桃树上的果子都没人敢再去摘!”
好像很有道理。
阿瑛有点意动:“他不会像我三叔那样打女人吧?”
“肯定不会,听说沈家村的人家教都挺好的。”
“因为族长是女人,他们很尊重女性。”
“沈家村从来没有家暴的例子。”
“阿瑛,你可要珍惜这次机会。”
“如果不是人家结完婚要出去挣钱,还不定能轮得到你呢。”
“别的不说,要是我没结婚,我肯定就上了!”
这个表姐说得跃跃欲试,看到沈思齐那胳膊上的肌肉都要流口水了。
这男人,在农村真是找不出第二个了。
那些斯斯文文的男人有什么好?
男人就要像沈思齐这样的!
沈鹿:“……”姐姐,我好像听见你咽口水的声音了。
咱能含蓄一点吗?
阿瑛期期艾艾,又有了新的问题:“那他都出门挣钱了,谁替我撑腰?”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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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这钱,她是想还给思齐哥的。
奈何思齐哥摆摆手:“拿着吧,钱对于哥哥来说,只是一个数字。”
沈鹿瞬间想起思齐哥的身份,这可是在缅国混得风生水起的大佬啊。
他随便出手一块翡翠,就能赚得金银满钵。
哪里在意这点小钱?
“好吧,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“改天请你们进城吃饭!”
在乡下还轮不到她请,毕竟沈家的东西,都是村民们轮流送来的。
老太太身为族长,给村民们发钱,而村民们则负责老太太的口粮。
沈家的七姑奶奶,还是和解放前一样,是个地主婆。
但没有人讨厌沈七姑奶奶这个地主婆。
哪怕是周围村子的,也要感叹一声沈家仁义!
也正是因为沈家村的氛围好,才能让老太太这般偏安一隅吧?
沈鹿去洗漱,然后回房间睡觉。
老太太已经睡着了,她回到房间,枕着沉香枕,也很快入眠。
第二天就是除夕。
村子里可热闹了,家家户户都在准备着明天一早要吃的汤圆,村里的鱼塘,一大早更是汇聚了不少男女老少。
沈鹿起床,迷迷糊糊还在漱口,就听见小孩儿凑到大门口喊:“姑奶奶,鹿鹿姐,去看打渔啦!”
“好。”
沈鹿也不知道小孩儿是谁,应了一声,等下就出去。
“奶奶,您去看打渔吗?”
“我不去,你自己去吧。”沈老太太对这个不感兴趣。
“注意安全,不要靠近水边,小心掉下去。”
大冬天的,沈家村本就冷,再掉水里,是会生病的。
沈鹿还是女孩子,要是被这冰凉的水洗一遍,难免出问题。
“我知道。”沈鹿乖巧答应。
她又不是小孩子,当然不会调皮。
珍妮也从沈季冬家里出发。
“你小叔叔已经先去帮忙了,我赖床不想起呢,又对打渔太好奇。”
珍妮挽住沈鹿的手臂。
“你慢点儿,我都担心你过去,人挤人,不安全。”
沈鹿配合着珍妮的脚步。
她是真担心珍妮摔跤。
“好,我慢点。”
能不慢吗?
万一摔一下,沈季冬还不知道怎么样,家里老太太要吓死了。
自打沈季冬他奶奶知道珍妮怀孕,整天笑眯眯的。
在家求神拜佛,就希望能保佑珍妮肚子里的孩子平安。
可见,那位老太太是有多重视这个孩子。
沈季冬可是独苗,能不重视他的孩子吗?
他奶奶盼着他结婚,不知道多少年了。
老太太一度以为,自己等不到孙子结婚了。
更不可能看到他的孩子出世了。
谁知道这孩子孙媳妇都一起来了。
老人家每天在家乐得都合不拢嘴。
“奶奶太热情了,昨儿回家,一直盯着我的肚子瞧,把我看得直发毛。”
其实老太太人还算不错,也没有那种华国婆媳关系的难搞。
但老太太盯她肚子的样子,难免还是让珍妮不舒服。
就别扭得很。
“那你不和小叔叔说。”
“让他出面,提醒一下太婆。”
“好主意!”珍妮实在不好和老人说什么。
如果让沈季冬去说,应该就和她没什么关系了吧?
两人聊着聊着就到鱼塘边了。
村里的鱼塘还挺大,围了不少人。
来帮忙的都穿上了水裤,看热闹的还有拎着桶来的。
反正每家人都要分鱼,自家找了东西来装就行了。
沈鹿来的时候,大家已经开始下网了。
二伯组织,几个青壮年是主力。
像沈小叔这样的,别看在外面西装革履,回家照样光着膀子干活儿。
现在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,下鱼塘拉网。
“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你小叔这一面呢。”珍妮笑眯眯和沈鹿道。
“怎么样?新鲜吧?”沈鹿笑问。
珍妮也笑:“就很好玩。”
在商场西装革履,杀气四溢。
在鱼塘里,就是糙汉,但也魅力十足。
若沈季冬愿意去演戏,糙汉文学,必有他的一席之地。
“小叔还是有点文雅的,你看思齐哥。”沈鹿指了思齐哥。
思齐哥才是糙汉本汉。
穿的可能是二伯下田的青布衣服,年轻人身体好,水裤也不穿,就一条长裤,挽到大腿上面的位置。
“噗——沈思齐这种,在村里应该很受欢迎吧?”
“二嫂不是叫他回家相亲,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姑娘冲着他来。”
珍妮已经完全融入了村里的吃瓜群众。
她十分好奇,像沈思齐这种桀骜不驯的人,会不会乖乖服从父母的安排。
沈鹿也挺好奇的。
她环顾了一周,察觉到确实有姑娘在偷看沈思齐。
甚至她隐隐听到有人对沈思齐品头论足。
“阿瑛,你觉得沈思齐怎么样?”
两个姑娘刚好站的位置离沈鹿她们不远。
那个叫阿瑛的羞涩低头:“姐,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凶,而且笑起来好像不正经。”
阿瑛姐姐有点失望:“你竟然看不上他,我觉得他这样的挺好,在家坐着,就没人敢欺负你。”
“你也不想想,以前你爸那性子,姨妈在家受了多少委屈。”
“找个一看就不好惹的,以后谁敢占你们家的土地,谁敢再去薅你们家的菜?”
“你家门口那可樱.桃树上的果子都没人敢再去摘!”
好像很有道理。
阿瑛有点意动:“他不会像我三叔那样打女人吧?”
“肯定不会,听说沈家村的人家教都挺好的。”
“因为族长是女人,他们很尊重女性。”
“沈家村从来没有家暴的例子。”
“阿瑛,你可要珍惜这次机会。”
“如果不是人家结完婚要出去挣钱,还不定能轮得到你呢。”
“别的不说,要是我没结婚,我肯定就上了!”
这个表姐说得跃跃欲试,看到沈思齐那胳膊上的肌肉都要流口水了。
这男人,在农村真是找不出第二个了。
那些斯斯文文的男人有什么好?
男人就要像沈思齐这样的!
沈鹿:“……”姐姐,我好像听见你咽口水的声音了。
咱能含蓄一点吗?
阿瑛期期艾艾,又有了新的问题:“那他都出门挣钱了,谁替我撑腰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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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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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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