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4章 程燃,程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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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信,我马上让他发一张照片过来。”
说着,程教授就给孙子打电话了。
也不知道程教授说了什么,他孙子真的发了照片过来。
就是这个人,怎么看都觉得眼熟。
见沈鹿盯着照片看,程教授觉得有戏:“怎么样,我孙子长得俊吧?”
“他可是从小被人夸到大的。”
“您这孙子,看着有点眼熟。”沈鹿实话实说。
“什么眼熟,你再看看,这像不像你那素未谋面的男朋友?”
沈鹿噗嗤一笑,程教授这人还挺逗。
“不像。”她一本正经,“我真觉得眼熟,兴许在哪儿见过,他叫什么名字?”
“程燃。”
程教授报上孙子的大名。
“也许你在帝都大学见过他,他目前一边创业,一边还在读研。”
“目前是研三,应该还会继续读博。”
孙子原本是不想读博的,但父母开出条件,不读博,就不让他创业。
程燃是没办法,一边读书一边创业。
提起孙子,程教授一脸骄傲。
沈鹿迟疑了一下:“抱歉,不认识,我见过的那人叫程昱。”
而且气质没有程燃这么出众。
程煜就是个典型的傻叉。
放着张子沫这样的千金小姐不要,反而选了张子琪这个心机白莲花。
当然,人家喜欢谁,沈鹿也不做评价。
只是当笑话看罢了。
“程昱?”程教授一愣,“你说的是我小孙子!”
嗯?
这下轮到沈鹿惊讶了。
“您确定是我说的那个吗?但我听说程家是豪门。”
不会是撞了名字吧?
“豪门?”程教授笑着道,“程家没什么钱,我就一臭教书的。”
“真正厉害的是我妻子。”
程教授的妻子,在那个年代,果断辞了稳定的工作,自己创业,如今是程氏集团的掌舵人。
程教授和妻子有两个儿子。
大儿子随他,也在大学任职,小儿子继承了家业。
大孙子程燃,小孙子程昱,两人是堂兄弟。
家里都是妻子在管,程教授也乐得清闲。
如今定下的继承人是小孙子,不是因为大孙子不靠谱,而是大孙子不屑继承家业。
继承家业就要联姻,程燃当初果断拒绝了联姻。
谁知道小孙子去联姻,半路上还想换人。
如果是他,就把小孙子套麻袋打一顿。
他妻子有魄力,大儿子温文尔雅,小儿子却……
反正继承家业的也有手段,但在程教授看来,小儿子不如妻子。
而小孙子,除了长得不错,也不如大孙子沉稳懂事有能力。
外人常说,老大一家随他,老二一家随妻子。
可实际上程教授觉得,最像妻子的人是大孙子程燃。
可惜,已经让小儿子继承家业了,再换大孙子去替小儿子,就有些说不过去。
否则,可能妻子也很想换人吧。
“你见过程昱,他长得不如他哥,你见了他哥肯定会喜欢。”
程教授不想多说家世,只说两个孙子。琇書蛧
他这是不遗余力想推销自己的大孙子啊。
沈鹿也不绕圈子:“嗯,您那小孙子,脑子不太好使。”
沈鹿看起来太一本正经了,一点不像骂人。
偏偏程教授还承认了:“对,他读书的时候成绩就马马虎虎,连研究生都没考上。”
“大学毕业就去自家公司实习了。”
“我妻子倒是想手把手培养孙子,但这小子心里只有情情.爱爱。”
说起这个,程教授更来气。
如果小孙子不是蠢到无可救药,怎么会被个小丫头片子耍得团团转?
沈鹿不置可否,懒得多说。
“好了,好了,你别打我外孙女的主意,她年纪还小。”
盛老爷子赶紧打断程教授:“老程头,你孙子长得再好看,有我外孙女好看吗?”
“她说了,她只喜欢比自己好看的男人。”
这话,不是外孙女说的。
是女儿说的。
盛老爷子借用了过来。
他想起当初女儿这么说的时候,他不以为意。
谁知道女儿转头就自己找了一个?
沈叔秋,长得是不错。
文质彬彬,眉目如画。
但是想起当年的事,老爷子还是有点来气。
程教授一听,也没多说。
一次不行就二次,总有机会的。
“老沈头,刚才那一块五,我就不收你的了。”
“现在咱们先结束,你这外孙女来找你,是干啥来的?”
程教授提起了正事儿。
盛老爷子差点也忽略了。
“对,小鹿,你找姥爷干什么?”
盛老爷子这才看向外孙女。
沈鹿无奈:“姥爷您出来晨练的地点选得有点远,我看您还没吃早饭,怕您在外面饿晕了过去。”
这饿晕过去,当然是开玩笑的。
沈鹿不过是好奇,看老爷子在外面干什么。
都快乐不思蜀了。
“你一说,我肚子还真有点饿了。”
老爷子乐呵呵道:“走,姥爷带你去吃早餐,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……”
回家吃什么,家里的早饭再好,也有吃腻的时候。
出都出来了,还是在外面吃过饭再回去吧。
沈鹿看老爷子说话的时候,目光还盯着牌桌,忍不住揶揄:“您确定要去吃饭?”
“我看您吃过饭回来,怕是没位置了。”
谁懂啊,这些老头子都是隐姓埋名来逛公园的吗?
怎么一个教授,一个首富,其他人的身份不会也不简单吧?
他们是怎么为一两块钱争得面红耳赤的?
难道这就是返璞归真的乐趣?
沈鹿get不到。
“没关系,等下就不过来了。”
“我也就偶尔来玩玩。”
这边公园是真热闹,凑了四五桌,有玩牌的,有打麻将的,也有下棋的。
沈鹿看旁边两个下棋的老头儿也争得面红耳赤。
好像是其中一个要毁棋,另一个不让。
小小公园,还挺有意思。
倒是程教授听说一老一小要去吃早餐,厚着脸皮跟上。
“你跟着我们做什么?”
盛老爷子对程教授还不待见呢。
刚才那一块五,虽然对方没收他的,但他不服气。
那钱本来就不该给。
“我也饿了,去吃早餐不行吗?”程教授想也不想就道。
“你不会也要去和我们吃同一家吧?”盛老爷子突然防备地看程教授一眼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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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说着,程教授就给孙子打电话了。
也不知道程教授说了什么,他孙子真的发了照片过来。
就是这个人,怎么看都觉得眼熟。
见沈鹿盯着照片看,程教授觉得有戏:“怎么样,我孙子长得俊吧?”
“他可是从小被人夸到大的。”
“您这孙子,看着有点眼熟。”沈鹿实话实说。
“什么眼熟,你再看看,这像不像你那素未谋面的男朋友?”
沈鹿噗嗤一笑,程教授这人还挺逗。
“不像。”她一本正经,“我真觉得眼熟,兴许在哪儿见过,他叫什么名字?”
“程燃。”
程教授报上孙子的大名。
“也许你在帝都大学见过他,他目前一边创业,一边还在读研。”
“目前是研三,应该还会继续读博。”
孙子原本是不想读博的,但父母开出条件,不读博,就不让他创业。
程燃是没办法,一边读书一边创业。
提起孙子,程教授一脸骄傲。
沈鹿迟疑了一下:“抱歉,不认识,我见过的那人叫程昱。”
而且气质没有程燃这么出众。
程煜就是个典型的傻叉。
放着张子沫这样的千金小姐不要,反而选了张子琪这个心机白莲花。
当然,人家喜欢谁,沈鹿也不做评价。
只是当笑话看罢了。
“程昱?”程教授一愣,“你说的是我小孙子!”
嗯?
这下轮到沈鹿惊讶了。
“您确定是我说的那个吗?但我听说程家是豪门。”
不会是撞了名字吧?
“豪门?”程教授笑着道,“程家没什么钱,我就一臭教书的。”
“真正厉害的是我妻子。”
程教授的妻子,在那个年代,果断辞了稳定的工作,自己创业,如今是程氏集团的掌舵人。
程教授和妻子有两个儿子。
大儿子随他,也在大学任职,小儿子继承了家业。
大孙子程燃,小孙子程昱,两人是堂兄弟。
家里都是妻子在管,程教授也乐得清闲。
如今定下的继承人是小孙子,不是因为大孙子不靠谱,而是大孙子不屑继承家业。
继承家业就要联姻,程燃当初果断拒绝了联姻。
谁知道小孙子去联姻,半路上还想换人。
如果是他,就把小孙子套麻袋打一顿。
他妻子有魄力,大儿子温文尔雅,小儿子却……
反正继承家业的也有手段,但在程教授看来,小儿子不如妻子。
而小孙子,除了长得不错,也不如大孙子沉稳懂事有能力。
外人常说,老大一家随他,老二一家随妻子。
可实际上程教授觉得,最像妻子的人是大孙子程燃。
可惜,已经让小儿子继承家业了,再换大孙子去替小儿子,就有些说不过去。
否则,可能妻子也很想换人吧。
“你见过程昱,他长得不如他哥,你见了他哥肯定会喜欢。”
程教授不想多说家世,只说两个孙子。琇書蛧
他这是不遗余力想推销自己的大孙子啊。
沈鹿也不绕圈子:“嗯,您那小孙子,脑子不太好使。”
沈鹿看起来太一本正经了,一点不像骂人。
偏偏程教授还承认了:“对,他读书的时候成绩就马马虎虎,连研究生都没考上。”
“大学毕业就去自家公司实习了。”
“我妻子倒是想手把手培养孙子,但这小子心里只有情情.爱爱。”
说起这个,程教授更来气。
如果小孙子不是蠢到无可救药,怎么会被个小丫头片子耍得团团转?
沈鹿不置可否,懒得多说。
“好了,好了,你别打我外孙女的主意,她年纪还小。”
盛老爷子赶紧打断程教授:“老程头,你孙子长得再好看,有我外孙女好看吗?”
“她说了,她只喜欢比自己好看的男人。”
这话,不是外孙女说的。
是女儿说的。
盛老爷子借用了过来。
他想起当初女儿这么说的时候,他不以为意。
谁知道女儿转头就自己找了一个?
沈叔秋,长得是不错。
文质彬彬,眉目如画。
但是想起当年的事,老爷子还是有点来气。
程教授一听,也没多说。
一次不行就二次,总有机会的。
“老沈头,刚才那一块五,我就不收你的了。”
“现在咱们先结束,你这外孙女来找你,是干啥来的?”
程教授提起了正事儿。
盛老爷子差点也忽略了。
“对,小鹿,你找姥爷干什么?”
盛老爷子这才看向外孙女。
沈鹿无奈:“姥爷您出来晨练的地点选得有点远,我看您还没吃早饭,怕您在外面饿晕了过去。”
这饿晕过去,当然是开玩笑的。
沈鹿不过是好奇,看老爷子在外面干什么。
都快乐不思蜀了。
“你一说,我肚子还真有点饿了。”
老爷子乐呵呵道:“走,姥爷带你去吃早餐,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……”
回家吃什么,家里的早饭再好,也有吃腻的时候。
出都出来了,还是在外面吃过饭再回去吧。
沈鹿看老爷子说话的时候,目光还盯着牌桌,忍不住揶揄:“您确定要去吃饭?”
“我看您吃过饭回来,怕是没位置了。”
谁懂啊,这些老头子都是隐姓埋名来逛公园的吗?
怎么一个教授,一个首富,其他人的身份不会也不简单吧?
他们是怎么为一两块钱争得面红耳赤的?
难道这就是返璞归真的乐趣?
沈鹿get不到。
“没关系,等下就不过来了。”
“我也就偶尔来玩玩。”
这边公园是真热闹,凑了四五桌,有玩牌的,有打麻将的,也有下棋的。
沈鹿看旁边两个下棋的老头儿也争得面红耳赤。
好像是其中一个要毁棋,另一个不让。
小小公园,还挺有意思。
倒是程教授听说一老一小要去吃早餐,厚着脸皮跟上。
“你跟着我们做什么?”
盛老爷子对程教授还不待见呢。
刚才那一块五,虽然对方没收他的,但他不服气。
那钱本来就不该给。
“我也饿了,去吃早餐不行吗?”程教授想也不想就道。
“你不会也要去和我们吃同一家吧?”盛老爷子突然防备地看程教授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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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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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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