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8章 林学森的儿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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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家人会不自觉把自己和优秀的孩子拿来做比较。
沈鹿恰好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。
她又是秦韵女士养大的。
秦家这边要是知道秦悦跟沈鹿分到了一个班,以后肯定时不时就要问起沈鹿。
其实以前秦家那边是想让秦韵女士带一带秦悦的。
秦悦喜欢学医,也有天赋,还好学。
可惜,秦韵以精力有限为由拒绝了。
秦韵拒绝,秦家人也不好说什么。
人家总不能亲孙女不带,来带个侄孙女吧?
后来真假千金事件爆发。
秦悦妈妈还说可惜,当初要是早一点知道沈鹿的身份,说不定就能把女儿送到姑奶奶面前了。
秦悦却觉得就算没有沈鹿,姑奶奶也不会带她。
因为姑奶奶根本不像会多管闲事的人,更不是慈善家。
她能退休,在乡下好好地种种花,喝喝茶不好吗?
为什么还要带徒弟?
能带沈鹿,那是特别的缘分,自己并没有本事讨得姑奶奶喜欢。
“是有点巧。”沈鹿看着秦悦,“那你昨天怎么没来?”
“我买错了票,错过了报名时间。”秦悦尴尬地摸了摸鼻子。
沈鹿:“……”这么大意的吗?
倒不是说晚一天报名就有什么,但总归是迟到。
不过沈鹿并不是那么多管闲事的人,秦悦迟到是秦悦的事,和她无关。
“不是出了什么事就好。”
其他三个女生见秦悦和沈鹿认识,据说还是亲戚,只感叹她们家女孩子读书都厉害。
秦悦和沈鹿不语。
两人属实没有什么血缘关系。
班上男生很多,连行李都不需要女孩子们搬,男生们就帮忙搞定了。
沈鹿早早上了车,秦悦犹豫了一下,到底没和她坐一块儿。
她们宿舍四个人关系暂时还可以,大家已经说好坐一起了。
“沈鹿,你和我们没有分在同一个宿舍,那你分到哪里了?”
其中一个女生刘莉莉好奇问。
“我在301,和你们同一栋楼。”
“说起来,你是成绩最好的,怎么没有优先安排你的宿舍,反而把你落在最后去做混寝了?”
其他几个女生也不理解。
其实最开始得知沈鹿那么优秀,还以为学校会给她一些优待,比如单独安排宿舍。
“可能是按照名字排的吧。”
沈鹿是乱说的。
其实她有优待,学校问过她需不需要安排两人间的宿舍。
但沈鹿想到盛家在学校外面给她准备了公寓,再去占两人间的名额就没必要了。
她申请可以走读,学校那边同意了。
只是第一学期需要住宿。
在外面留宿也是可以的。
“按照名字排的确实有可能。”秦悦想起沈鹿的首字母排序应该是在最末。
“同学,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?”
一个看起来十分书生气的男生来到沈鹿面前。
这人昨天好像被选做班长了。
沈鹿因为繁忙,拒绝了做班长,女生这边的班长就变成了另一个女生王雨檬。
王雨檬的成绩也不错,而且她是个热情开朗的女生,显然很适合社交。
“可以。”
其他人都挤眉弄眼,显然没想到这个班长一来就坐在了沈鹿旁边。
沈鹿确实长得漂亮,和班长坐在一块儿,那真是郎才女貌。
“我叫林翊。”
林翊见沈鹿目不斜视,干脆自我介绍。
“我知道。”沈鹿记忆力很好,不可能不记得班长叫什么名字。
林翊也没惊讶:“那你一定不知道,我还是林学森的儿子。”
沈鹿惊讶:“林老师的儿子这么年轻吗?”
一开始沈鹿还是叫林主.任,后来在相处过程中,林医生真把沈鹿当后辈,不懂的地方都不藏私给她讲解。
沈鹿自然就叫对方老师了。
他们都这么熟了,她也没听说林老师有个儿子。
“我出生很晚。”
林学森一心扑在工作上,对成家并不上心。
他的妻子是他的青梅。
两人感情甚笃,妻子是大学教授。
他们两人都是事业恼,对儿子关心不够,但要求却很高。
林翊很少得到父母的赞扬,因为他们身边永远有比他这个儿子更优秀的学生。
比如最近一年父亲老在自己面前提起的沈鹿。
原本林翊是不打算报帝都大学的。
是沈鹿在这里,他才会报帝都大学。
他是想来见一见,这个沈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,能得到他爸的欣赏。
见了本人之后,他第一反应是,这姑娘真的很漂亮,身上还有一种莫名的从容。
不过,他相信他爸不是那么肤浅的人,不会因为沈鹿长得漂亮就特别欣赏。
他爸那样的人,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医学。
他看到女人,只会透过外表看她的骨相,研究她的身体哪里适合动刀,会生什么样的病。
所以沈鹿一定有她的过人之处!
现在没发现不要紧,他可以近距离观察。
林翊为此还特意买了一个笔记本,写了《沈鹿观察日记》。
虽然这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常,但到底是蔺老师的儿子,沈鹿报之以微笑。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“仔细看,你和林老师还是有几分像的。”
林学森气质儒雅,是难得的君子,又一心扑在医学事业上。
“我更像我妈。”林翊毫不留情地戳破沈鹿的谎言。
沈鹿笑容僵硬:“哦,那可能气质和林老师有点像。”
“毕竟你和他一样选择了学医不是吗?”
这小子,不太会说话啊!
沈鹿接下来都不想搭理林翊了。
她更愿意把时间拿来睡觉。
毕竟去基地的路程不短,而且大巴车坐起来确实让人不怎么舒服,还昏昏欲睡。
好在林翊是个识趣的人,没来打扰沈鹿。
大家眼观鼻鼻观心。
班长和学神都没聊天了,他们还聊个啥?
是的,私底下大家都叫沈鹿学神。
虽然不大熟,但沈鹿的成绩是公认的全国第一啊。
军训基地距离帝都大学两个多小时的车程,加上堵车,硬生生走了三个小时。
早上八点出发,到这边就是十一点过了。
教官就在军训基地门口迎接这些学生。
军训基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,憋闷几个小时的学生一下车就感觉活过来了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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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沈鹿恰好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。
她又是秦韵女士养大的。
秦家这边要是知道秦悦跟沈鹿分到了一个班,以后肯定时不时就要问起沈鹿。
其实以前秦家那边是想让秦韵女士带一带秦悦的。
秦悦喜欢学医,也有天赋,还好学。
可惜,秦韵以精力有限为由拒绝了。
秦韵拒绝,秦家人也不好说什么。
人家总不能亲孙女不带,来带个侄孙女吧?
后来真假千金事件爆发。
秦悦妈妈还说可惜,当初要是早一点知道沈鹿的身份,说不定就能把女儿送到姑奶奶面前了。
秦悦却觉得就算没有沈鹿,姑奶奶也不会带她。
因为姑奶奶根本不像会多管闲事的人,更不是慈善家。
她能退休,在乡下好好地种种花,喝喝茶不好吗?
为什么还要带徒弟?
能带沈鹿,那是特别的缘分,自己并没有本事讨得姑奶奶喜欢。
“是有点巧。”沈鹿看着秦悦,“那你昨天怎么没来?”
“我买错了票,错过了报名时间。”秦悦尴尬地摸了摸鼻子。
沈鹿:“……”这么大意的吗?
倒不是说晚一天报名就有什么,但总归是迟到。
不过沈鹿并不是那么多管闲事的人,秦悦迟到是秦悦的事,和她无关。
“不是出了什么事就好。”
其他三个女生见秦悦和沈鹿认识,据说还是亲戚,只感叹她们家女孩子读书都厉害。
秦悦和沈鹿不语。
两人属实没有什么血缘关系。
班上男生很多,连行李都不需要女孩子们搬,男生们就帮忙搞定了。
沈鹿早早上了车,秦悦犹豫了一下,到底没和她坐一块儿。
她们宿舍四个人关系暂时还可以,大家已经说好坐一起了。
“沈鹿,你和我们没有分在同一个宿舍,那你分到哪里了?”
其中一个女生刘莉莉好奇问。
“我在301,和你们同一栋楼。”
“说起来,你是成绩最好的,怎么没有优先安排你的宿舍,反而把你落在最后去做混寝了?”
其他几个女生也不理解。
其实最开始得知沈鹿那么优秀,还以为学校会给她一些优待,比如单独安排宿舍。
“可能是按照名字排的吧。”
沈鹿是乱说的。
其实她有优待,学校问过她需不需要安排两人间的宿舍。
但沈鹿想到盛家在学校外面给她准备了公寓,再去占两人间的名额就没必要了。
她申请可以走读,学校那边同意了。
只是第一学期需要住宿。
在外面留宿也是可以的。
“按照名字排的确实有可能。”秦悦想起沈鹿的首字母排序应该是在最末。
“同学,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?”
一个看起来十分书生气的男生来到沈鹿面前。
这人昨天好像被选做班长了。
沈鹿因为繁忙,拒绝了做班长,女生这边的班长就变成了另一个女生王雨檬。
王雨檬的成绩也不错,而且她是个热情开朗的女生,显然很适合社交。
“可以。”
其他人都挤眉弄眼,显然没想到这个班长一来就坐在了沈鹿旁边。
沈鹿确实长得漂亮,和班长坐在一块儿,那真是郎才女貌。
“我叫林翊。”
林翊见沈鹿目不斜视,干脆自我介绍。
“我知道。”沈鹿记忆力很好,不可能不记得班长叫什么名字。
林翊也没惊讶:“那你一定不知道,我还是林学森的儿子。”
沈鹿惊讶:“林老师的儿子这么年轻吗?”
一开始沈鹿还是叫林主.任,后来在相处过程中,林医生真把沈鹿当后辈,不懂的地方都不藏私给她讲解。
沈鹿自然就叫对方老师了。
他们都这么熟了,她也没听说林老师有个儿子。
“我出生很晚。”
林学森一心扑在工作上,对成家并不上心。
他的妻子是他的青梅。
两人感情甚笃,妻子是大学教授。
他们两人都是事业恼,对儿子关心不够,但要求却很高。
林翊很少得到父母的赞扬,因为他们身边永远有比他这个儿子更优秀的学生。
比如最近一年父亲老在自己面前提起的沈鹿。
原本林翊是不打算报帝都大学的。
是沈鹿在这里,他才会报帝都大学。
他是想来见一见,这个沈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,能得到他爸的欣赏。
见了本人之后,他第一反应是,这姑娘真的很漂亮,身上还有一种莫名的从容。
不过,他相信他爸不是那么肤浅的人,不会因为沈鹿长得漂亮就特别欣赏。
他爸那样的人,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医学。
他看到女人,只会透过外表看她的骨相,研究她的身体哪里适合动刀,会生什么样的病。
所以沈鹿一定有她的过人之处!
现在没发现不要紧,他可以近距离观察。
林翊为此还特意买了一个笔记本,写了《沈鹿观察日记》。
虽然这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常,但到底是蔺老师的儿子,沈鹿报之以微笑。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“仔细看,你和林老师还是有几分像的。”
林学森气质儒雅,是难得的君子,又一心扑在医学事业上。
“我更像我妈。”林翊毫不留情地戳破沈鹿的谎言。
沈鹿笑容僵硬:“哦,那可能气质和林老师有点像。”
“毕竟你和他一样选择了学医不是吗?”
这小子,不太会说话啊!
沈鹿接下来都不想搭理林翊了。
她更愿意把时间拿来睡觉。
毕竟去基地的路程不短,而且大巴车坐起来确实让人不怎么舒服,还昏昏欲睡。
好在林翊是个识趣的人,没来打扰沈鹿。
大家眼观鼻鼻观心。
班长和学神都没聊天了,他们还聊个啥?
是的,私底下大家都叫沈鹿学神。
虽然不大熟,但沈鹿的成绩是公认的全国第一啊。
军训基地距离帝都大学两个多小时的车程,加上堵车,硬生生走了三个小时。
早上八点出发,到这边就是十一点过了。
教官就在军训基地门口迎接这些学生。
军训基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,憋闷几个小时的学生一下车就感觉活过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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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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