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4章 长江后浪推前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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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原来是盛家的小千金。”
黎和平对沈鹿和颜悦色。
盛家有钱,一般人可得罪不起。
他虽然不做生意,但活到这个岁数,还是很会变通的。
“不敢当,我就是个普通的学生,黎教授好。”
沈鹿谦虚,黎和平一愣。
这个称呼?
“忘了说,这丫头是今年帝都大学的准大一新生,学医的。”
沈鹿的优秀,让陆老爷子与有荣焉。
“哦?”黎教授夸了一句,“那小姑娘读书还挺厉害。”
自家孙女也很优秀,但如果竞争对手是眼前的小姑娘,他还真不确定孙女能赢。
看老陆的态度,他是很喜欢这个丫头的。
不过,盛家和陆家之前的婚约被破坏,难道下一代还要延续吗?
两家没闹翻就已经很让人意外了,如果上一代的婚约还要延续到下一代,那实在是……
黎和平看一眼沈鹿,又看一眼陆星野。
不得不说,这两人容貌都极盛,凑一块儿完全让人意不开眼。
他不禁有些后悔,不该因为陆星野不近女色,就稳着不开口。
他想着自家是女孩儿,应该矜持一点。
等语初回国再说也不迟。
可谁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呢?
黎和平虽然后悔,但也不觉得该分太多注意力到沈鹿身上。
他没忘记今儿自己过来的目的。
“我来给你检查一下身体。”
黎和平提出来,陆老爷子就乐呵呵地接受了。
“那你看看,我感觉我的腿现在比去年好多了。”
黎和平一检查,还真是。
又听陆老爷子描述了现在的症状,黎和平略一思忖,就叹气:“黄老先生的徒弟确实厉害。”
“我给你看诊那么多年,竟比不上人家几个月的功夫。”
“如果有机会,我定要和黄老先生的高徒讨教一二。”
在医学界,达者为师。
“你真觉得她厉害?”陆老爷子意味不明地看了沈鹿一眼。
黎和平没注意到,他认真点头:“老陆你也别藏着掖着了,这么厉害的医生,推荐一下。”
“到时候我们也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一下。”
黎和平还算谦逊,在自己擅长的领域,有比他更强的存在,他当然想要讨教一二。
陆老爷子微笑:“我是想给你介绍,就是怕你不相信,认为我是信口胡诌。”
“你说的,我自然相信。”黎和平觉得陆老爷子在开玩笑,没当回事。
陆老爷子指着沈鹿:“我说黄老的徒弟是她,你信吗?”
沈鹿不动声色,黎和平一愣:“老陆,别开玩笑了。”
“她才多大?”
“你莫不是想说,她是个天才,从两三岁就跟着黄老学中医了?”
但凡陆老爷子换个人,他都会相信。
可是沈鹿,实在太年轻!
又太漂亮!
她的美貌完全让人忽略了她可能会拥有的成绩。
能考上帝都大学,黎和平相信这姑娘肯定不笨。
但不笨并不代表她就是个天才。
学十几年的医术,比他学几十年还厉害。
“她还真就是个天才。”
在陆老爷子眼里,沈鹿就是那种一学就会的人。
不然,她怎么能做到中西医结合呢?
“真是她?”不怪黎和平不相信,沈鹿看着也太年轻了。
“如果我没记错,你说她是帝都大学今年的新生吧?”
陆老爷子:“没错,她是今年的大一新生,还是玉城的高考状元。”
玉城的状元,也就是省状元,而且,她的成绩,全国排名也是第一。
“玉城那个状元,不就是今年的全国状元吗?”
黎和平想起来,帝都大学今年有一个数院抢着要的好苗子,主动报了医学院。
数院那边几个教授,看医学院就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的。
黎和平同样被阴阳过。
他再次打量沈鹿,眼神已经不同。
“还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。”
“我当真是老了。”
眼前的小姑娘如果真是高考状元,那确实让人高看一眼。
不过——
“我还是不太相信,她竟然是黄老的徒弟。”
陆老爷子也不生气,乐呵呵道:“我一开始也不信,但你看的腿,现在是不得不信。”
黎和平见陆老爷子是认真在夸人,还是将信将疑。
他倒是想起了另一点,若沈鹿单纯只是盛家的外孙女,自家孙女还有一点机会。
可若她还是黄老的传人,只怕老陆心里也更偏向她了。
自家孙女虽然聪明,高考成绩却远不到状元的地步。
黎语初从小到大优秀,也只是和普通人家的孩子对比起来。
她在医术上有天赋,却绝对不到天才的地步。
陆老爷子要是真看中了沈鹿,语初拿什么和她争?
“小同学若真是黄老的徒弟,那以后肯定有大造化。”
“我还想和小同学请教一下老陆这风湿是怎么治好的。”
沈鹿见黎和平虽然怀疑她的身份,却还是表现得很友好。
不得不承认,帝都大学的教授还是很有风度的。
“众所周知,风湿难治,我用的是……”
沈鹿并不吝啬与人交流医术。
她用的方法也不复杂,最大的作用是熏蒸和针灸。
其他药方,稍微厉害一点的中医都会开,药效不会相差太多。
当然,中医用药,失之毫厘差以千里。
还是很考究中医水平的。
黎和平原本对陆老爷子的话持怀疑态度,和沈鹿交流一番之后,怀疑打消了七成。
还有三成,是对沈鹿医术的质疑。
说到底,还是不敢相信,十八.九岁的姑娘,比自己这个学了几十年的老中医都厉害。
也许,她只是碰巧和黄老学习了治疗风湿的方法,专精这一项。
老陆打听黄老,便是因为黄家在治疗风湿这一道很有心得,祖传的技艺。
沈鹿在这方面学得好,也是应该的。
黎和平是这么安慰自己的。
眼看着时间不早,和黎教授聊完,沈鹿赶紧告辞。
“陆爷爷,我姥爷知道我到了帝都,我得早些过去了。”
陆老爷子当然知道这一点,若是待在陆家,盛老爷子只怕会不高兴。
他没有挽留,只让陆星野把人送过去。
至于怎么和盛老爷子解释,孙子自然知道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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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黎和平对沈鹿和颜悦色。
盛家有钱,一般人可得罪不起。
他虽然不做生意,但活到这个岁数,还是很会变通的。
“不敢当,我就是个普通的学生,黎教授好。”
沈鹿谦虚,黎和平一愣。
这个称呼?
“忘了说,这丫头是今年帝都大学的准大一新生,学医的。”
沈鹿的优秀,让陆老爷子与有荣焉。
“哦?”黎教授夸了一句,“那小姑娘读书还挺厉害。”
自家孙女也很优秀,但如果竞争对手是眼前的小姑娘,他还真不确定孙女能赢。
看老陆的态度,他是很喜欢这个丫头的。
不过,盛家和陆家之前的婚约被破坏,难道下一代还要延续吗?
两家没闹翻就已经很让人意外了,如果上一代的婚约还要延续到下一代,那实在是……
黎和平看一眼沈鹿,又看一眼陆星野。
不得不说,这两人容貌都极盛,凑一块儿完全让人意不开眼。
他不禁有些后悔,不该因为陆星野不近女色,就稳着不开口。
他想着自家是女孩儿,应该矜持一点。
等语初回国再说也不迟。
可谁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呢?
黎和平虽然后悔,但也不觉得该分太多注意力到沈鹿身上。
他没忘记今儿自己过来的目的。
“我来给你检查一下身体。”
黎和平提出来,陆老爷子就乐呵呵地接受了。
“那你看看,我感觉我的腿现在比去年好多了。”
黎和平一检查,还真是。
又听陆老爷子描述了现在的症状,黎和平略一思忖,就叹气:“黄老先生的徒弟确实厉害。”
“我给你看诊那么多年,竟比不上人家几个月的功夫。”
“如果有机会,我定要和黄老先生的高徒讨教一二。”
在医学界,达者为师。
“你真觉得她厉害?”陆老爷子意味不明地看了沈鹿一眼。
黎和平没注意到,他认真点头:“老陆你也别藏着掖着了,这么厉害的医生,推荐一下。”
“到时候我们也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一下。”
黎和平还算谦逊,在自己擅长的领域,有比他更强的存在,他当然想要讨教一二。
陆老爷子微笑:“我是想给你介绍,就是怕你不相信,认为我是信口胡诌。”
“你说的,我自然相信。”黎和平觉得陆老爷子在开玩笑,没当回事。
陆老爷子指着沈鹿:“我说黄老的徒弟是她,你信吗?”
沈鹿不动声色,黎和平一愣:“老陆,别开玩笑了。”
“她才多大?”
“你莫不是想说,她是个天才,从两三岁就跟着黄老学中医了?”
但凡陆老爷子换个人,他都会相信。
可是沈鹿,实在太年轻!
又太漂亮!
她的美貌完全让人忽略了她可能会拥有的成绩。
能考上帝都大学,黎和平相信这姑娘肯定不笨。
但不笨并不代表她就是个天才。
学十几年的医术,比他学几十年还厉害。
“她还真就是个天才。”
在陆老爷子眼里,沈鹿就是那种一学就会的人。
不然,她怎么能做到中西医结合呢?
“真是她?”不怪黎和平不相信,沈鹿看着也太年轻了。
“如果我没记错,你说她是帝都大学今年的新生吧?”
陆老爷子:“没错,她是今年的大一新生,还是玉城的高考状元。”
玉城的状元,也就是省状元,而且,她的成绩,全国排名也是第一。
“玉城那个状元,不就是今年的全国状元吗?”
黎和平想起来,帝都大学今年有一个数院抢着要的好苗子,主动报了医学院。
数院那边几个教授,看医学院就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的。
黎和平同样被阴阳过。
他再次打量沈鹿,眼神已经不同。
“还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。”
“我当真是老了。”
眼前的小姑娘如果真是高考状元,那确实让人高看一眼。
不过——
“我还是不太相信,她竟然是黄老的徒弟。”
陆老爷子也不生气,乐呵呵道:“我一开始也不信,但你看的腿,现在是不得不信。”
黎和平见陆老爷子是认真在夸人,还是将信将疑。
他倒是想起了另一点,若沈鹿单纯只是盛家的外孙女,自家孙女还有一点机会。
可若她还是黄老的传人,只怕老陆心里也更偏向她了。
自家孙女虽然聪明,高考成绩却远不到状元的地步。
黎语初从小到大优秀,也只是和普通人家的孩子对比起来。
她在医术上有天赋,却绝对不到天才的地步。
陆老爷子要是真看中了沈鹿,语初拿什么和她争?
“小同学若真是黄老的徒弟,那以后肯定有大造化。”
“我还想和小同学请教一下老陆这风湿是怎么治好的。”
沈鹿见黎和平虽然怀疑她的身份,却还是表现得很友好。
不得不承认,帝都大学的教授还是很有风度的。
“众所周知,风湿难治,我用的是……”
沈鹿并不吝啬与人交流医术。
她用的方法也不复杂,最大的作用是熏蒸和针灸。
其他药方,稍微厉害一点的中医都会开,药效不会相差太多。
当然,中医用药,失之毫厘差以千里。
还是很考究中医水平的。
黎和平原本对陆老爷子的话持怀疑态度,和沈鹿交流一番之后,怀疑打消了七成。
还有三成,是对沈鹿医术的质疑。
说到底,还是不敢相信,十八.九岁的姑娘,比自己这个学了几十年的老中医都厉害。
也许,她只是碰巧和黄老学习了治疗风湿的方法,专精这一项。
老陆打听黄老,便是因为黄家在治疗风湿这一道很有心得,祖传的技艺。
沈鹿在这方面学得好,也是应该的。
黎和平是这么安慰自己的。
眼看着时间不早,和黎教授聊完,沈鹿赶紧告辞。
“陆爷爷,我姥爷知道我到了帝都,我得早些过去了。”
陆老爷子当然知道这一点,若是待在陆家,盛老爷子只怕会不高兴。
他没有挽留,只让陆星野把人送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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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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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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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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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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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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