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2章 玉城巨富沈万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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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和他还是朋友?”
高老板都觉得惊讶。
自家这个女儿,和圈子里的人来往其实不多。
她只是和沈度相个亲,怎么就成为朋友了?
“你不觉得他有喜欢的人还和你相亲,是对你不尊重吗?”
高晓庆:“……他不是不得已吗?他也不知道要相亲,这都是他妈安排的。”
“而且,从一开始沈度就告诉我,他有喜欢的人,而不是故意应付我。”
“我觉得他的态度还是可以的。”
高老板一听,确实是这个道理。
“闺女,你不会是喜欢他吧?”高老板眼皮一跳,有了不好的预感。
女儿可以喜欢一个穷小子,但喜欢一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男人,是什么后果,她知道吗?
这小子家里还出了事,万一想利用他闺女干点什么,他家可就这一个女儿。
最后妥协的难道不是自家吗?
高晓庆被她爸扭曲的表情逗乐了。
“噗——您想到哪里去了?”
“虽然我和他算得上朋友,但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心里有别人的男人呢?”
“我承认,沈度不管是家世还是外在条件都不错,但我也不是傻子。”
“咱们家可就我一个女儿,我找男人不得小心谨慎吗?”
“而且我觉得自己生个孩子挺好的,不结婚不也能过一辈子?”
高晓庆觉得想他们家这样的条件,很容易被那些想吃绝户的臭男人盯上。
与其结婚了被人害死,还不如弄出继承人,她也落得轻松。
高老板一听女儿连结婚的兴趣都没有,心里也不是滋味。
“那有什么的,不是还有爸爸在吗?你想谈恋爱就谈,想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。”
“爸爸总归是不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高晓庆安慰地抱了抱爸爸:“没事的,我也不想谈恋爱,谈恋爱伤神,我现在自由自在的多好。”
“您也放心,我不会一时昏了头就让你们帮助沈家渡过难关。”.
“沈家的事,和咱们关系又不大,我顶多关心两句。”
高老板悬着的心这才放下。
他还真怕女儿脑子转不过弯来。
“沈家这次的事情很复杂,绝对是被人整了。”
“银行都不愿意给沈家放贷,我不信背后没人打招呼。”
“是有人铁了心要把沈家整垮,就算我们这次出手,参与进去,下次如果人家还想借着城西的项目搞他们家呢?”
高老板也是权衡过利弊的。
他最开始也想着借这个机会分一杯羹,但现在想了想还是不招惹得好。
在商场上,高老板不怕树敌,但他怕莫名其妙树敌,还是这种不走正道的。
“沈家那边只能想办法自保。”
怎么自保?
萧衡和沈明光凑在一起,也在讨论这个问题。
“如果这个项目,现在找人接手,我们把资金抽出来呢?”萧衡想要退缩。
可沈明光能同意吗?
“我们两家所有的资金都压在上面了,现在整个玉城商界的人基本都知道。”
“若我们要把项目转让出去,这个时候会被狠狠压价。”
“更何况,就算我们愿意出手,也不一定有人愿意接下这个烂摊子。”
沈明光想再撑一段时间。
“这倒是个问题。”萧衡想到这两天私底下接触的几位老总,他们倒是有野心,但拿不出那么多钱。
不仅如此,正如沈明光所说,那些人借着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,把价钱压到了最低。
就算出手了,沈家和萧家也会元气大伤。
可如果不出手,他怕两家都被拖垮。
到时候可就什么都不剩了。
“老沈,这个时候,该求人就求人,不要放不下身段了。”
萧衡突然对沈明光道。
沈明光一愣:“我把能想到的人都求了一遍,可这不是没用吗?”
“你找沈鹿了吗?”萧衡知道,绝大多数商场上的朋友这个时候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。
所以找那些人没用。
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没用。
“鹿鹿?”沈明光并不觉得沈鹿能帮上什么忙。
“你别小看了她,你知道那座宅子在谁的名下吗?”
萧衡也是才查到的。
“谁?”沈明光一头雾水,“难道不是沈老太太?”
“你可知,沈老太太叫什么名字?”萧衡觉得沈明光糊涂。
都没调查出那位乡下老太太的背景,就这么把沈鹿赶出家门,平白得罪了人。
原本只要说把沈鹿认作养女,两家人亲如一家,出了什么事还能互相帮助。
说到底,还是目光短浅。
不过,这事沈明光也觉得怪不到他头上啊。
是林柔自作主张。
“好像叫什么沈海棠。”
那个年代的老太太,不都叫这些名字。
倒是他家老太太叫秦韵,名字听着还更雅致。
“对,她就是沈海棠,曾经地主家的大小姐,她父亲是土财主,沈万福。”
“土财主当年不是被打倒了吗?”沈明光对这个土财主倒是有所耳闻。
不过,沈万福应该在那个特殊年代就销声匿迹了,人死了,钱财都充公了。
沈海棠是他的女儿,难怪能拥有那么一座嫁妆宅子。
这倒也不奇怪了,她家乡下睡的都是沉香木做的枕头,可见以前确实风光过。
萧衡觉得沈明光天真。
“你可知道那个时候的沈万福可说是玉城巨富。”
“人家不过是低调,但在魔都这些地方,都买了小洋楼。”
“你觉得,他可能只给女儿留下一座嫁妆宅子,就没有其他的产业吗?”
沈明光完全没想到这一点。
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。”萧衡是觉得可以从沈鹿那里下手。
沈明光思来想去,觉得萧衡说得也有道理。
不止沈鹿,还有一个沈小叔呢。
沈鹿那位小叔可不止是友谊商场的负责人,他让人打听了,友谊集团,也是他在主事。
之前是他太小看沈家村了,才理所当然认为沈小叔只是一个小小的商场经理。
只可惜,后来两边关系没处好,不然他们应该有机会和友谊集团搭上关系的。
沈明光想通了,就主动给沈鹿打电话。
沈鹿中午才从实验室出来吃个盒饭,就接到沈明光电话,直觉晦气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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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高老板都觉得惊讶。
自家这个女儿,和圈子里的人来往其实不多。
她只是和沈度相个亲,怎么就成为朋友了?
“你不觉得他有喜欢的人还和你相亲,是对你不尊重吗?”
高晓庆:“……他不是不得已吗?他也不知道要相亲,这都是他妈安排的。”
“而且,从一开始沈度就告诉我,他有喜欢的人,而不是故意应付我。”
“我觉得他的态度还是可以的。”
高老板一听,确实是这个道理。
“闺女,你不会是喜欢他吧?”高老板眼皮一跳,有了不好的预感。
女儿可以喜欢一个穷小子,但喜欢一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男人,是什么后果,她知道吗?
这小子家里还出了事,万一想利用他闺女干点什么,他家可就这一个女儿。
最后妥协的难道不是自家吗?
高晓庆被她爸扭曲的表情逗乐了。
“噗——您想到哪里去了?”
“虽然我和他算得上朋友,但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心里有别人的男人呢?”
“我承认,沈度不管是家世还是外在条件都不错,但我也不是傻子。”
“咱们家可就我一个女儿,我找男人不得小心谨慎吗?”
“而且我觉得自己生个孩子挺好的,不结婚不也能过一辈子?”
高晓庆觉得想他们家这样的条件,很容易被那些想吃绝户的臭男人盯上。
与其结婚了被人害死,还不如弄出继承人,她也落得轻松。
高老板一听女儿连结婚的兴趣都没有,心里也不是滋味。
“那有什么的,不是还有爸爸在吗?你想谈恋爱就谈,想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。”
“爸爸总归是不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高晓庆安慰地抱了抱爸爸:“没事的,我也不想谈恋爱,谈恋爱伤神,我现在自由自在的多好。”
“您也放心,我不会一时昏了头就让你们帮助沈家渡过难关。”.
“沈家的事,和咱们关系又不大,我顶多关心两句。”
高老板悬着的心这才放下。
他还真怕女儿脑子转不过弯来。
“沈家这次的事情很复杂,绝对是被人整了。”
“银行都不愿意给沈家放贷,我不信背后没人打招呼。”
“是有人铁了心要把沈家整垮,就算我们这次出手,参与进去,下次如果人家还想借着城西的项目搞他们家呢?”
高老板也是权衡过利弊的。
他最开始也想着借这个机会分一杯羹,但现在想了想还是不招惹得好。
在商场上,高老板不怕树敌,但他怕莫名其妙树敌,还是这种不走正道的。
“沈家那边只能想办法自保。”
怎么自保?
萧衡和沈明光凑在一起,也在讨论这个问题。
“如果这个项目,现在找人接手,我们把资金抽出来呢?”萧衡想要退缩。
可沈明光能同意吗?
“我们两家所有的资金都压在上面了,现在整个玉城商界的人基本都知道。”
“若我们要把项目转让出去,这个时候会被狠狠压价。”
“更何况,就算我们愿意出手,也不一定有人愿意接下这个烂摊子。”
沈明光想再撑一段时间。
“这倒是个问题。”萧衡想到这两天私底下接触的几位老总,他们倒是有野心,但拿不出那么多钱。
不仅如此,正如沈明光所说,那些人借着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,把价钱压到了最低。
就算出手了,沈家和萧家也会元气大伤。
可如果不出手,他怕两家都被拖垮。
到时候可就什么都不剩了。
“老沈,这个时候,该求人就求人,不要放不下身段了。”
萧衡突然对沈明光道。
沈明光一愣:“我把能想到的人都求了一遍,可这不是没用吗?”
“你找沈鹿了吗?”萧衡知道,绝大多数商场上的朋友这个时候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。
所以找那些人没用。
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没用。
“鹿鹿?”沈明光并不觉得沈鹿能帮上什么忙。
“你别小看了她,你知道那座宅子在谁的名下吗?”
萧衡也是才查到的。
“谁?”沈明光一头雾水,“难道不是沈老太太?”
“你可知,沈老太太叫什么名字?”萧衡觉得沈明光糊涂。
都没调查出那位乡下老太太的背景,就这么把沈鹿赶出家门,平白得罪了人。
原本只要说把沈鹿认作养女,两家人亲如一家,出了什么事还能互相帮助。
说到底,还是目光短浅。
不过,这事沈明光也觉得怪不到他头上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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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像叫什么沈海棠。”
那个年代的老太太,不都叫这些名字。
倒是他家老太太叫秦韵,名字听着还更雅致。
“对,她就是沈海棠,曾经地主家的大小姐,她父亲是土财主,沈万福。”
“土财主当年不是被打倒了吗?”沈明光对这个土财主倒是有所耳闻。
不过,沈万福应该在那个特殊年代就销声匿迹了,人死了,钱财都充公了。
沈海棠是他的女儿,难怪能拥有那么一座嫁妆宅子。
这倒也不奇怪了,她家乡下睡的都是沉香木做的枕头,可见以前确实风光过。
萧衡觉得沈明光天真。
“你可知道那个时候的沈万福可说是玉城巨富。”
“人家不过是低调,但在魔都这些地方,都买了小洋楼。”
“你觉得,他可能只给女儿留下一座嫁妆宅子,就没有其他的产业吗?”
沈明光完全没想到这一点。
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。”萧衡是觉得可以从沈鹿那里下手。
沈明光思来想去,觉得萧衡说得也有道理。
不止沈鹿,还有一个沈小叔呢。
沈鹿那位小叔可不止是友谊商场的负责人,他让人打听了,友谊集团,也是他在主事。
之前是他太小看沈家村了,才理所当然认为沈小叔只是一个小小的商场经理。
只可惜,后来两边关系没处好,不然他们应该有机会和友谊集团搭上关系的。
沈明光想通了,就主动给沈鹿打电话。
沈鹿中午才从实验室出来吃个盒饭,就接到沈明光电话,直觉晦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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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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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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