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6章 迟到,互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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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么说来,沈家指不定还比不过一乡下老太太呢。”
    高太太也琢磨出味儿来了。
    高晓庆煞有其事地点头:“可不是吗?”
    “我就琢磨着,如果我们拿到城西的项目,就可以把悠然居保留下来。”
    “可惜,爸爸不是在竞标过程中输给人家了吗?”
    城西竞标已经结束了。
    高家虽然有钱,但这次确实不如沈家和萧家。
    那两家下了血本。
    高老板原本还想争取一下,见这两家联合起来搞那么大,他就放弃了。
    高家其实是不缺小项目开发的,城西能不能赚到钱还难说呢。
    那边是以前的老城区,里面住的也大部分都是老人。
    想要拆.迁都是一大难点,只着眼于利益就未免太天真。
    “你爸爸输了也有好处,咱们家如果要拿出那么大一笔钱也是伤筋动骨,不用开发城西,家里也宽裕一点。”
    “你不是想创业,你爸爸还能暂住你一笔钱。”
    高太太和高老板对女儿都是完全宠溺的态度。
    女儿想干什么,他们都是支持的。
    这就是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的好处了,什么都给她。
    高晓庆从小就享受着父母的宠爱,完全是在蜜罐子里泡大的。
    但她该学的都学了,也并不傻。
    外面的男人想骗她,更是不太容易。
    “爸爸对我也太好了吧。”
    高晓庆抱着妈妈胳膊,一脸幸福:“妈妈,你们这样会把我宠坏的,我原本就说了,创业的事情我自己搞定。”
    她在网上开了一家古风服装店,这几年店铺的销量很不错。
    高晓庆想要自己开服装厂,不能一味只跟别的厂合作。
    她累积的资金其实也够了。
    但如果有爸妈的赞助,她干起活来能更大胆一点。
    很多地方不用太节约,以免出来的效果不好。
    高太太摸了摸女儿的脑袋:“以后爸妈的钱都是你的,给你,你就拿着”
    “好了,时间不早了,咱们快走吧。”
    “既然约了人,迟到也不好。”
    高太太催促着女儿,母女俩确实耽误了一会儿,只能赶紧出发。
    因为林柔是代表男方,所以她到得比较早。
    只是儿子沈度还在路上,等高太太母女俩都到了,沈度都还没过来。
    林柔心里也是忐忑,怕高家母女不喜。
    她极为热情地和高家母女打招呼。
    “高太太,晓庆,你们来了。”
    高太太一看只有林柔一人,眼神一闪:“是啊,我们来晚了,还请沈太太见谅。”
    林柔也大概明白了,人家这是故意拿话点她呢。
    她只能为儿子辩解:“对不起啊,高太太,我儿子那边临时有个会议耽误了,这会儿过来又有点堵车。”
    高太太才不管人家是因为什么迟到,看林柔没有理所当然为儿子说好话,她就轻轻把这件事揭过了。
    高晓庆见过林柔两次,乖巧喊了阿姨就入座。
    林柔打量高晓庆,越看越喜欢:“晓庆啊,我早就想约你吃饭了,你妈妈说你忙,年轻人想着创业是好事。”
    “你是女孩子,倒是还能陪着妈妈逛逛街,玩一玩,不像我家那个儿子,如果不是特意要求,他是一年到头扎根在工作上。”
    “说起来,儿子就是不如女儿贴心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林柔把高晓庆一顿好夸。
    可这也并没有让高晓庆有多开心。
    她微微一笑,委婉提到:“阿姨不是也有女儿吗?”
    “阿姨儿女双全,儿子在外面堪当大任,女儿在家陪您开心,这不是也挺好?”
    高晓庆这话说到了林柔心坎儿上。
    如果换做以往,她当然开心。
    可现在只剩下糟心了。
    沈思思那丫头和莫晚晴认识太久了,她觉得女儿的心都在莫晚晴身上去了。
    这让她十分膈应,连带着对这个女儿也喜欢不起来了。
    还不如找个让自己喜欢的儿媳妇呢,想到这里,她对高晓庆的各方面就更满意了。
    “我女儿才刚参加完高考,高考压力大,她一天忙得不可开交,也没时间陪我。”
    “反而我还要操心她的学习,现在高考完了,马上知道分数又得考虑填什么志愿。”
    “而且现在的小孩子,她们有自己的圈子,哪里有耐心跟着我们大人一块儿逛街吃饭?”
    “同龄人才是她们的伙伴。”
    “不像你和你妈妈,情同姐妹,这样最好了。”
    高晓庆其实不喜欢听这种夸别人家的孩子,贬低自己家孩子的话。
    哪怕被夸赞的人是她。
    “沈太太谦虚了,我看你还挺会教育孩子的,之前你家那个养女沈鹿,就被教育得很好。”
    高太太是了解女儿的,知道她不乐意听什么,就适时转移话题。
    可谁想,这话林柔也不喜欢啊。
    她乐意听别人夸沈度,沈思思,但夸沈鹿算什么?
    沈鹿可不是她教养出来的。
    以前别人不知道沈鹿是假千金,她还觉得沈鹿可以帮沈家装点门面。
    现在外面人尽皆知了,再有人夸她养女儿养得好,她只觉得讽刺。
    “沈鹿这孩子,也是她自己争气,还有我婆婆功劳不小。”
    “我们对沈鹿的教养其实还有所欠缺,是我婆婆,特别疼这个孙女,一直喜欢把她带在身边。”
    林柔不想居功。
    高太太只当她是谦虚。
    “那沈老太太也很厉害,我娘家侄子之前在悠然居吃饭,发生了一点小状况。”.
    “是沈鹿那孩子帮忙送去的医院。”
    “那孩子还判断对了我侄子的病情,替他做了紧急措施,不然他可能就出事了。”
    这事儿让高太太对沈鹿一直颇有好感。
    只可惜那孩子也是要参加高考,所以十分低调。
    “那丫头从小跟着我婆婆学的,我婆婆就是学医出身,退休前也一直在市医院上班。”
    林柔对医生这个行业没什么偏见。
    但婆婆是医生,多少让她有点打怵。
    所以,当得知沈鹿和秦韵学医的时候,林柔其实是有些不喜的。
    但她也阻止不了什么,只能眼不见为净。
    沈鹿到底学得怎么样,林柔也不得而知。
    那丫头的脾气她是知道的,好坏她都沾不上光。
    蓝星,夏国。
    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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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    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    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    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    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    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    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    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    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    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    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    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    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    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    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    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    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    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    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    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    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    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    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    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    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    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    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    ~~~~~~~~
    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    。
    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    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    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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