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1章 调换孩子的始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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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柔面儿上带笑,心里却十分鄙夷。
需要她的时候,她就是贤内助。
不需要她的时候,就是黄脸婆。
不过,儿子也是她的,她当然希望儿子过得好。
娶高家的女儿,可比沈鹿好多了。
沈鹿打了个喷嚏,完全不知道是林柔在心里念叨她。
好像林柔看不上她,自己就看得上林柔似的。
要是林柔给自己当婆婆,沈鹿怀疑她都会短命。
像林柔这种两面三刀的女人,你永远不知道她下一秒会不会在你饭菜里下毒。
沈鹿早就让人盯着莫晚晴这个女人了,得知她在沈明光的公司与林柔偶遇之后,微微一笑。
这两个女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,凑一块儿也不知道谁会吃亏。
莫晚晴,是她让人查了很久,才终于露出水面的角色。
如果不是偶然看到她和沈思思接触,沈鹿还不会怀疑她。
在看到之后,她让私家侦探去调查了这个莫晚晴。
这个女人可大有来历。
她和沈明光同校不同级,她进学校还是大一新生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学长沈明光。
可惜那时候读研的沈明光已经有了女朋友。
她没能撬墙角成功,沈明光就已经研究生毕业。
沈明光毕业之后就接手了家族生意。
他也换了女朋友,和林柔步入了婚姻殿堂。
那个时候莫晚晴还在学校,对这位学长其实没多大的执念。
直到她毕业,阴差阳错进入了沈明光的公司实习。
她只觉得上天给自己第二次靠近沈明光的机会。
这位学长虽然结婚了,还有了孩子,但到底不是和当初在学校的女朋友结婚的。
那别人可以取代他大学时代的女朋友,自己怎么就不能取代他现在的妻子呢?
不得不说,莫晚晴的想法就挺缺德的。
她心里有了这个想法,也没有一开始就行动。
主要还是先表现出自己的能力,让沈明光注意到自己,再不经意透露自己是他的学妹,在学校就对这位优秀的学长仰慕已久。
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女人崇拜自己的。
沈明光本来也为有这么一个小姑娘喜欢自己感到得意。
他就放任纵容了莫晚晴靠近自己,偶尔两人甚至会有点暧昧。
沈明光是情场老手,怎么可能看不穿莫晚晴眼里的小火苗?
他享受这种感觉,没有急着对莫晚晴下手。
而是让莫晚晴一步一步沦陷在他编织的温柔陷阱里面。
两人在这段感情里,也说不清谁对谁错。
总之拉扯了两年,就这么滚到一起去了。
林柔发现的时候,莫晚晴已经怀孕。
而林柔随后也发现自己怀孕了。
莫晚晴想借着肚子上位,却不知道林柔比她狠多了。
她不止设计让莫晚晴打掉了孩子,还让沈明光回归了家庭,暂时抛弃了莫晚晴。
莫晚晴没想到最后自己落了个一场空,还伤了身体,这辈子都没法怀孕。
得知林柔的孩子即将平安降生,沈明光对那个孩子还十分期待,她心里对这对夫妻恨到了极点。
她早就知道林柔和自己在同一家医院产检,她想办法把孩子调换了。
林柔呢?
原本没她什么事,可联系到林柔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沈鹿不是自己的孩子,沈鹿就觉得这里面有猫腻。
林柔应该知道她的孩子被换掉了,她是出于什么原因,没有去找她的亲生女儿呢?
难道是对莫晚晴的愧疚?
不,像林柔这样的女人,是不可能愧疚的。
沈鹿又开始查林柔,就发现她竟然和鉴定中心的老王有一腿!
是的,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她是林柔和老王生的。
炸裂吧?
知道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沈鹿就猜到了林柔为什么会放弃找回亲生女儿,任由莫晚晴将孩子换掉了。
她也怕将来东窗事发,沈明光发现沈思思不是亲生女儿。
干脆放任莫晚晴作案,她舍弃掉亲生女儿,不过是想等将来发现沈鹿非亲生,沈明光也不能怪到她头上。
毕竟,谁能知道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呢?
林柔隐忍这么多年,却没想到沈度这个儿子会帮自己把亲生女儿找回来。
这也就很好解释为什么她会在沈鹿的成人礼上直接晕过去了。
她担心沈明光查出沈思思也不是他亲生的!
有了晕倒做缓冲,她才好安排后续亲子鉴定。
林柔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。
谁知道会被沈鹿查出来呢?
沈鹿手里甚至有老王和沈思思的亲子鉴定报告。
证明了她的猜测没错,这两人才是亲父女。
难怪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,老王对沈思思的态度就格外温和。
两人依稀长得也有点神似。
一开始沈鹿可没往那方面想。
直到查出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沈鹿后来每次看沈明光都觉得他绿到发慌。
她对沈明光已经不忍直视了。琇書蛧
不过这两口子半斤八两。
要知道调换孩子这事的起因还是沈明光,如果不是他招惹了莫晚晴,孩子怎么可能被调换?
孩子没被调换,说不定他早就发现沈思思不是他的种了。
这就叫自食恶果吧。
沈鹿比较幸灾乐祸。
她被调换,完全是沈家作孽,她对这家人的感恩之心都降到了低点。
沈明光其实早就查到了调换孩子的人是莫晚晴。
应该说他有了猜测,才没继续追究下去。
毕竟在他心里,是他抛弃了莫晚晴,导致莫晚晴一直未婚。
出于愧疚,他没办法追究莫晚晴,甚至在查到蛛丝马迹之后还主动帮其遮掩。
林柔更是心里有鬼。
所以在医院赔偿之后,夫妻俩默契地不再追究此事。
沈鹿就是唯一的大怨种。
哦,不对,沈思思其实也算。
谁让她是林柔出轨的产物呢?
沈鹿这边完全没有因为林柔的到来而纠结。
得知林柔和莫晚晴正面交锋了,她也是等着看好戏。
还联系私家侦探继续蹲点。
这三人的乐子,她都想看
沈家这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人家的下饭菜,沈明光和林柔貌合神离地吃完饭才回家。
沈思思在家里做题做到抓耳挠腮,还不知道夫妻俩给她带回来一个惊喜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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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需要她的时候,她就是贤内助。
不需要她的时候,就是黄脸婆。
不过,儿子也是她的,她当然希望儿子过得好。
娶高家的女儿,可比沈鹿好多了。
沈鹿打了个喷嚏,完全不知道是林柔在心里念叨她。
好像林柔看不上她,自己就看得上林柔似的。
要是林柔给自己当婆婆,沈鹿怀疑她都会短命。
像林柔这种两面三刀的女人,你永远不知道她下一秒会不会在你饭菜里下毒。
沈鹿早就让人盯着莫晚晴这个女人了,得知她在沈明光的公司与林柔偶遇之后,微微一笑。
这两个女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,凑一块儿也不知道谁会吃亏。
莫晚晴,是她让人查了很久,才终于露出水面的角色。
如果不是偶然看到她和沈思思接触,沈鹿还不会怀疑她。
在看到之后,她让私家侦探去调查了这个莫晚晴。
这个女人可大有来历。
她和沈明光同校不同级,她进学校还是大一新生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学长沈明光。
可惜那时候读研的沈明光已经有了女朋友。
她没能撬墙角成功,沈明光就已经研究生毕业。
沈明光毕业之后就接手了家族生意。
他也换了女朋友,和林柔步入了婚姻殿堂。
那个时候莫晚晴还在学校,对这位学长其实没多大的执念。
直到她毕业,阴差阳错进入了沈明光的公司实习。
她只觉得上天给自己第二次靠近沈明光的机会。
这位学长虽然结婚了,还有了孩子,但到底不是和当初在学校的女朋友结婚的。
那别人可以取代他大学时代的女朋友,自己怎么就不能取代他现在的妻子呢?
不得不说,莫晚晴的想法就挺缺德的。
她心里有了这个想法,也没有一开始就行动。
主要还是先表现出自己的能力,让沈明光注意到自己,再不经意透露自己是他的学妹,在学校就对这位优秀的学长仰慕已久。
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女人崇拜自己的。
沈明光本来也为有这么一个小姑娘喜欢自己感到得意。
他就放任纵容了莫晚晴靠近自己,偶尔两人甚至会有点暧昧。
沈明光是情场老手,怎么可能看不穿莫晚晴眼里的小火苗?
他享受这种感觉,没有急着对莫晚晴下手。
而是让莫晚晴一步一步沦陷在他编织的温柔陷阱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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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柔发现的时候,莫晚晴已经怀孕。
而林柔随后也发现自己怀孕了。
莫晚晴想借着肚子上位,却不知道林柔比她狠多了。
她不止设计让莫晚晴打掉了孩子,还让沈明光回归了家庭,暂时抛弃了莫晚晴。
莫晚晴没想到最后自己落了个一场空,还伤了身体,这辈子都没法怀孕。
得知林柔的孩子即将平安降生,沈明光对那个孩子还十分期待,她心里对这对夫妻恨到了极点。
她早就知道林柔和自己在同一家医院产检,她想办法把孩子调换了。
林柔呢?
原本没她什么事,可联系到林柔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沈鹿不是自己的孩子,沈鹿就觉得这里面有猫腻。
林柔应该知道她的孩子被换掉了,她是出于什么原因,没有去找她的亲生女儿呢?
难道是对莫晚晴的愧疚?
不,像林柔这样的女人,是不可能愧疚的。
沈鹿又开始查林柔,就发现她竟然和鉴定中心的老王有一腿!
是的,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她是林柔和老王生的。
炸裂吧?
知道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沈鹿就猜到了林柔为什么会放弃找回亲生女儿,任由莫晚晴将孩子换掉了。
她也怕将来东窗事发,沈明光发现沈思思不是亲生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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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,谁能知道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呢?
林柔隐忍这么多年,却没想到沈度这个儿子会帮自己把亲生女儿找回来。
这也就很好解释为什么她会在沈鹿的成人礼上直接晕过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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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柔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。
谁知道会被沈鹿查出来呢?
沈鹿手里甚至有老王和沈思思的亲子鉴定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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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怪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,老王对沈思思的态度就格外温和。
两人依稀长得也有点神似。
一开始沈鹿可没往那方面想。
直到查出沈思思不是沈明光的女儿,沈鹿后来每次看沈明光都觉得他绿到发慌。
她对沈明光已经不忍直视了。琇書蛧
不过这两口子半斤八两。
要知道调换孩子这事的起因还是沈明光,如果不是他招惹了莫晚晴,孩子怎么可能被调换?
孩子没被调换,说不定他早就发现沈思思不是他的种了。
这就叫自食恶果吧。
沈鹿比较幸灾乐祸。
她被调换,完全是沈家作孽,她对这家人的感恩之心都降到了低点。
沈明光其实早就查到了调换孩子的人是莫晚晴。
应该说他有了猜测,才没继续追究下去。
毕竟在他心里,是他抛弃了莫晚晴,导致莫晚晴一直未婚。
出于愧疚,他没办法追究莫晚晴,甚至在查到蛛丝马迹之后还主动帮其遮掩。
林柔更是心里有鬼。
所以在医院赔偿之后,夫妻俩默契地不再追究此事。
沈鹿就是唯一的大怨种。
哦,不对,沈思思其实也算。
谁让她是林柔出轨的产物呢?
沈鹿这边完全没有因为林柔的到来而纠结。
得知林柔和莫晚晴正面交锋了,她也是等着看好戏。
还联系私家侦探继续蹲点。
这三人的乐子,她都想看
沈家这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人家的下饭菜,沈明光和林柔貌合神离地吃完饭才回家。
沈思思在家里做题做到抓耳挠腮,还不知道夫妻俩给她带回来一个惊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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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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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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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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