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3章 从小就不亲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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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柔蹙眉:“怎么给换了,你也该省着点钱花,虽然有卖沉香枕那两千万,可钱是不经花的。”
沉香枕呢,林柔又说到沈思思的痛处了。
她觉得那两千万是她的,现在看这套房子都该是她的。
虽然她妈已经送了她一套房子,但谁也不会限房子多。
林柔为了补偿女儿,确实偷偷送了她一套市中心的房子。
还是两百平的大平层。
林柔出手很大方了,沈思思不满足,是因为有沈鹿做对比。
可她不知道,沈鹿在沈家活到十八岁,林柔从没考虑过给她买房。
除非她的身份到结婚都还不会被拆穿,否则林柔是绝对不会给她贵重东西的。
结婚的话,那肯定是没办法,沈家需要置办嫁妆,那不止是为了沈鹿,也是为了自家的脸面。
所以沈鹿说,林柔从来没把她当亲生女儿养育过。
看她对自己和对沈思思的态度就知道了。
沈鹿可不管沈思思觊觎她的房子,只看着林柔:“钱这东西花了再赚就行了。”
“用别人用过的东西,我不习惯。”
沈鹿的不习惯,是来自过去十八年的经历。
林柔见她不听自己的话,虽然如鲠在喉,却也不好说什么。
只沈思思,听沈鹿说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她不习惯,心里就很不舒服。
那她以前住在乡下的房间,沈鹿应该也没住吧?
还有她用过的那些东西,都被沈鹿扔了吗?
难怪她连自己睡过的枕头都要卖掉。
从小不知柴米油盐贵的人,当然有资格说这种话。
可她因为节俭惯了,还保留了许多沈鹿用过的东西。
比如,钢琴等乐器,还有沈鹿买了却没穿过的衣服。
她是不是也应该让妈妈全部丢掉?
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”
林柔也知道沈鹿从小养成的性子。
她是对沈鹿不好,可谁让她也代表着沈家的千金,必要的行头都要给她置办起来呢?
还有沈鹿从小得到的资源也是很好的。
造就了她和沈思思天差地别的性格。
林柔每每想到这,就觉得对不起亲生女儿。
“是啊,所以我现在也没买个别墅,就住个小公寓。”
“等以后读大学,还要在帝都买套房呢。”
沈鹿顺着林柔的话说。
林柔一听就明白了,叶笙这是笃定自己要在帝都上大学了。
“你是不是已经在帝都看好房子了?”
“看是看好了,只是帝都房子太贵,钱不凑手。”
林柔心里一动,如果沈鹿缺点钱买房,自家倒是可以给,前提是,她要把保送得名额让出来。
这件事,要怎么谈,她还得再想想。
“我看你回来也挺累,就在家休息一会儿吧,我带思思先回去,晚上说好一起吃饭,可别忘了。”
虽然以前是母女,但林柔和沈鹿的关系一向比较表面,她都不知道能和沈鹿说什么。
沈鹿闻言,也点头。
她确实需要休息,而且林柔杵在这儿,她看沈雪娇都不太自在了。
把人送走之后,沈雪娇就大大松了口气。
“不知道为啥,我每次看到大伯母就不自在,以前去大伯家也是这样。”
“大伯母看着笑眯眯的,但只要其他人不在,她对我们这些小孩就很冷淡。”沈雪娇回想起小时候。
沈鹿笑道:“因为她不是发自内心喜欢我们。”
小孩子对这种情绪变化更敏锐。
“难怪。”沈雪娇说完,又觉得奇怪,“她不喜欢我和我弟弟倒也很正常。”
“怕我们分她的家产,但那时候她又不知道你不是亲生的,竟然也不喜欢你吗?”
她回想起来,从小到大,大伯母对沈鹿都比较严厉,远不如现在她和沈思思这般亲近。
“兴许血缘这东西,冥冥之中能感应到。”
“我和她从小就不亲近。”
沈鹿总不能说,她怀疑打小林柔就知道自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吧?
“听沈思思说,沈奶奶对她也不亲近,可能还真是因为血缘关系。”
沈雪娇根本没多想。
沈鹿揉了揉太阳穴:“我有点困,先去睡一觉,你自己在客厅玩儿吧。”
沈雪娇比了个“ok”的手势,悄悄和小姐妹徐甜发消息。
“姐们,我跟你说,我已经接到人了,我偶像给我录了一段视频祝福,希望我能考个好大学。”
“我肯定不能辜负他的期望,接下来就要发愤图强了。”
徐甜只关心沈鹿同不同意见面:“你姐妹怎么说,咱偶像没事吧?”
“没事,没毁容,她也答应到时候一起吃个饭。”
沈雪娇想起沈鹿的性格,又道:“但她这个人,其实面冷心热,可能对你不那么热情,你不要介意。”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徐甜当然不会介意。
沈鹿就算冷淡一点,也是救了偶像的女英雄,她崇拜还来不及呢。
沈鹿这头一觉睡到了下午六点,起来简单收拾一下,就接到了沈度的电话。
“还没起来?吃饭了。”
沈度语气一点也不客气。
沈鹿也没当回事:“六点半出门来得及吧?”
她收拾一下,也不化妆,就随手涂抹了一点护肤霜。
这护肤霜都是自制的,效果还不错。
沈雪娇还补了一下妆,这姑娘在哪儿都精致。
两人出门,在楼下就见到了隔壁刚下楼的林柔母女。
“沈度在门口等我们。”林柔率先说。
沈鹿点头,和她们一起出去。
到了小区门口,果然就看到了车停在路边的沈度。
“吃饭的地方不远,你们是坐车过去还是走路?”
沈度问几人。
林柔可不想走,她穿着高跟鞋呢。
“坐车吧,儿子你开车,我们几个刚好能坐下。”
林柔率先坐进了副驾驶。
后面三个小女生坐,也不会太拥挤。
沈鹿坐边上,沈雪娇坐中间,沈思思最里面。
林柔选的这地儿,吃的也就是个精致。
看起来环境还不错。
林柔先点了菜,再把菜单传给几人。
沈鹿挑了两个菜,沈雪娇也不客气。
倒是沈思思,看起来斯斯文文的,一个菜都没点。
沈度拿过菜单:“再来个莲藕排骨汤,一个蓝莓山药。”
沈度说的这两个,都是沈鹿爱吃的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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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沉香枕呢,林柔又说到沈思思的痛处了。
她觉得那两千万是她的,现在看这套房子都该是她的。
虽然她妈已经送了她一套房子,但谁也不会限房子多。
林柔为了补偿女儿,确实偷偷送了她一套市中心的房子。
还是两百平的大平层。
林柔出手很大方了,沈思思不满足,是因为有沈鹿做对比。
可她不知道,沈鹿在沈家活到十八岁,林柔从没考虑过给她买房。
除非她的身份到结婚都还不会被拆穿,否则林柔是绝对不会给她贵重东西的。
结婚的话,那肯定是没办法,沈家需要置办嫁妆,那不止是为了沈鹿,也是为了自家的脸面。
所以沈鹿说,林柔从来没把她当亲生女儿养育过。
看她对自己和对沈思思的态度就知道了。
沈鹿可不管沈思思觊觎她的房子,只看着林柔:“钱这东西花了再赚就行了。”
“用别人用过的东西,我不习惯。”
沈鹿的不习惯,是来自过去十八年的经历。
林柔见她不听自己的话,虽然如鲠在喉,却也不好说什么。
只沈思思,听沈鹿说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她不习惯,心里就很不舒服。
那她以前住在乡下的房间,沈鹿应该也没住吧?
还有她用过的那些东西,都被沈鹿扔了吗?
难怪她连自己睡过的枕头都要卖掉。
从小不知柴米油盐贵的人,当然有资格说这种话。
可她因为节俭惯了,还保留了许多沈鹿用过的东西。
比如,钢琴等乐器,还有沈鹿买了却没穿过的衣服。
她是不是也应该让妈妈全部丢掉?
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”
林柔也知道沈鹿从小养成的性子。
她是对沈鹿不好,可谁让她也代表着沈家的千金,必要的行头都要给她置办起来呢?
还有沈鹿从小得到的资源也是很好的。
造就了她和沈思思天差地别的性格。
林柔每每想到这,就觉得对不起亲生女儿。
“是啊,所以我现在也没买个别墅,就住个小公寓。”
“等以后读大学,还要在帝都买套房呢。”
沈鹿顺着林柔的话说。
林柔一听就明白了,叶笙这是笃定自己要在帝都上大学了。
“你是不是已经在帝都看好房子了?”
“看是看好了,只是帝都房子太贵,钱不凑手。”
林柔心里一动,如果沈鹿缺点钱买房,自家倒是可以给,前提是,她要把保送得名额让出来。
这件事,要怎么谈,她还得再想想。
“我看你回来也挺累,就在家休息一会儿吧,我带思思先回去,晚上说好一起吃饭,可别忘了。”
虽然以前是母女,但林柔和沈鹿的关系一向比较表面,她都不知道能和沈鹿说什么。
沈鹿闻言,也点头。
她确实需要休息,而且林柔杵在这儿,她看沈雪娇都不太自在了。
把人送走之后,沈雪娇就大大松了口气。
“不知道为啥,我每次看到大伯母就不自在,以前去大伯家也是这样。”
“大伯母看着笑眯眯的,但只要其他人不在,她对我们这些小孩就很冷淡。”沈雪娇回想起小时候。
沈鹿笑道:“因为她不是发自内心喜欢我们。”
小孩子对这种情绪变化更敏锐。
“难怪。”沈雪娇说完,又觉得奇怪,“她不喜欢我和我弟弟倒也很正常。”
“怕我们分她的家产,但那时候她又不知道你不是亲生的,竟然也不喜欢你吗?”
她回想起来,从小到大,大伯母对沈鹿都比较严厉,远不如现在她和沈思思这般亲近。
“兴许血缘这东西,冥冥之中能感应到。”
“我和她从小就不亲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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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雪娇根本没多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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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肯定不能辜负他的期望,接下来就要发愤图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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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事,没毁容,她也答应到时候一起吃个饭。”
沈雪娇想起沈鹿的性格,又道:“但她这个人,其实面冷心热,可能对你不那么热情,你不要介意。”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徐甜当然不会介意。
沈鹿就算冷淡一点,也是救了偶像的女英雄,她崇拜还来不及呢。
沈鹿这头一觉睡到了下午六点,起来简单收拾一下,就接到了沈度的电话。
“还没起来?吃饭了。”
沈度语气一点也不客气。
沈鹿也没当回事:“六点半出门来得及吧?”
她收拾一下,也不化妆,就随手涂抹了一点护肤霜。
这护肤霜都是自制的,效果还不错。
沈雪娇还补了一下妆,这姑娘在哪儿都精致。
两人出门,在楼下就见到了隔壁刚下楼的林柔母女。
“沈度在门口等我们。”林柔率先说。
沈鹿点头,和她们一起出去。
到了小区门口,果然就看到了车停在路边的沈度。
“吃饭的地方不远,你们是坐车过去还是走路?”
沈度问几人。
林柔可不想走,她穿着高跟鞋呢。
“坐车吧,儿子你开车,我们几个刚好能坐下。”
林柔率先坐进了副驾驶。
后面三个小女生坐,也不会太拥挤。
沈鹿坐边上,沈雪娇坐中间,沈思思最里面。
林柔选的这地儿,吃的也就是个精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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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沈思思,看起来斯斯文文的,一个菜都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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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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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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