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 去盛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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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当然不是啦。”
沈鹿马上否定。
“我这不是好不容易休息一天,穿好看一点,去拜访长辈也显得正式一点吗?”
昨晚沈鹿就说她今天要出门去拜访长辈,许久不来帝都,必须去看一看。
昨天买礼物,她也给老爷子买了。
“你这个可真够正式的,还大气,老人家肯定会喜欢。”高招娣羡慕地看着沈鹿。
沈鹿的衣服真的很漂亮,她整个人也很贵气。
在沈鹿面前,她觉得自己像个丑小鸭。
永远灰扑扑的。
“嗯,希望他们喜欢吧。”沈鹿看出高招娣眼里都是羡慕,她不再说衣服的话题。
“这是sunny出的纪念款吧?”
胡文文虽然内向,但家境不差的。
她一眼就看出来了,是因为她姐姐出国留学,就给她带过sunny的衣服回来。
还说sunny的首席设计师是华国人,所以设计出来的款式很符合华国人的审美。
当然,也冲击着欧美市场。
短短三年在国外就崛起了。
胡文文收到过姐姐送的sunny的衣服,也看到sunny出的杂志。
杂志上就有这个马面裙的款式。
据说有人把它拿去当敬酒服,也有人订婚穿。
“是sunny纪念款。”沈鹿点点头。
sunny每年出一次纪念款,是在周年庆的时候出。
“sunny的衣服是真漂亮啊,我姐说这个纪念款很难买到,而且现在国内也买不到sunny的衣服。”
沈鹿想起珍妮说很快就来华国的事,笑道:“我听说,sunny很快就要入驻国内商场了。”
胡文文眼睛一亮:“真的吗?哪个商场这么厉害,竟然能把sunny引进来!”
“是友谊商场。”
友谊商场是老牌商场了,开了许多年,比起新冒出头那些商场来说,是底气更足。
但年轻人就爱去新的商场逛,对友谊商场反而没那么热情。
如果友谊商场能拿下这次合作,客流量也会有所回升的。
胡文文当然知道友谊商场,毕竟玉城本地就有。
但她没想到友谊商场这么财大气粗:“那真是太好了!”
沈鹿点头,她也觉得挺好。
不管哪一头赚钱,都有她的份。
“先不和你们说了,我要走了。”
涂丽和高招娣没有去看升旗仪式,他们老师不让,今天就要带队回去了。
沈鹿来不及和她们送别,她给三个女孩子都准备了礼物。
是之前她随手做的保湿面霜。
沈鹿没说是自己做的,只说是个中医做的,不对外售卖,但效果不错。
她自己在用,皮肤看着又那么好,大家当然相信她了。
沈鹿匆匆下楼,看到盛青岩,还有盛青岩旁边的帅哥。
“沈鹿。”盛青岩朝沈鹿招手。
他旁边的盛青舟直接上前几步:“你就是鹿鹿吧?我是你三哥盛青舟。”
盛青岩看了弟弟一眼,来之前才叮嘱了,让他不要吓到人家。
看来是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啊。
“你好。”沈鹿没叫哥哥。
面对盛家人,她虽觉得亲近,却还有一种不真实感。
“鹿鹿你这一身打扮也太好看了吧,比我那天在机场看到的还要漂亮。”
沈鹿没想到这位三哥这么会夸人:“谢谢,你也很帅。”
盛青舟朝盛青岩挤眉弄眼:“听见了吗?妹妹都觉得我最帅!”
盛青岩白他一眼:“偷换概念。”
盛青舟背着盛青岩和沈鹿说:“他吃醋了他吃醋了。”
沈鹿噗嗤一笑。
盛青舟被大哥瞪了一眼,故意催促沈鹿:“走走走,咱们赶紧回家,老爷子在家脖子都等长了。”
沈鹿算是看出来了,盛家大哥性格内敛,三哥性格外放。
盛青舟替沈鹿打开后车门,等她上车之后,自己也想坐后面。
“青舟,你坐副驾。”盛青岩怎么可能不知道弟弟的尿性?
盛青舟脚步一顿,没办法,迫于大哥的威压,他只能回到副驾。
心说,大哥这不会是因为自己不能和妹妹一起坐,就不让别人坐妹妹旁边儿吧?
盛青岩不管他,专心开车。
“其实,我对数学的兴趣,是受小姑姑影响。”
盛青岩在路上说起盛明珠。
妹妹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父母,但他们是见过的。
就连盛青舟也比沈鹿大几岁,也见过盛明珠。
所以兄弟三个,对盛明珠这个小姑姑还是有感情的。
沈鹿一路上听了不少关于盛明珠的事。
盛明珠在帝都大学读书的时候,盛青岩已经出生。
父母忙,小姑姑放学回来,偶尔会带他和青川。
他和弟弟的启蒙老师,就是小姑姑。
青川的数学也很好,不过他对经商更感兴趣,并不想搞学术。
听得出来,盛青岩很崇拜小姑姑盛明珠。
盛青舟对小姑姑的记忆倒是不多。
他才二十五岁,就比沈鹿大七岁。
他五岁那年小姑姑就失踪了,还是个懵懂的孩童。
盛青舟道:“在我的记忆里,小姑姑非常漂亮,我曾经和小伙伴们炫耀过。”
“其他小朋友都很羡慕我,有个这么好看的小姑姑。”
沈鹿对盛明珠的印象好像清晰了一点。
高贵的盛家大小姐,数学系的天才少女,有才有貌。
可谓是上天的亲女儿,她拥有的都是最好的。
可能盛明珠这样的,从小就在别人的羡慕嫉妒恨中长大。
她和林柔那种时刻端着贵妇架子的女人不同,她应该是自由随性的风。
盛青岩很懂家里人急切的心情,开车的速度都比以往快。
不知不觉就到了盛家老宅。
盛家老宅这古朴大气的外观,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。
看着就像过去的王府一样。
外面有专门的停车场,盛青岩把车停下,兄弟俩带着沈鹿踏进老宅。
大黑听见声音,立马出来接人。
看到盛青岩和盛青川,它都在摇尾巴,轮到沈鹿的时候,狗狗眼就盯着沈鹿。
它没叫,但在她身边嗅来嗅去。
“大黑,这是妹妹,知道吗?”
盛青舟拍了拍大黑的脑袋。
也不知道大黑听懂没,但它一直没朝沈鹿叫。
就时不时警惕地看她一眼。
沈鹿觉得它可爱,想伸手摸摸。
“大黑,坐下!”盛青岩看出来了,先叫住大黑。
大黑真的坐下来。
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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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。
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沈鹿马上否定。
“我这不是好不容易休息一天,穿好看一点,去拜访长辈也显得正式一点吗?”
昨晚沈鹿就说她今天要出门去拜访长辈,许久不来帝都,必须去看一看。
昨天买礼物,她也给老爷子买了。
“你这个可真够正式的,还大气,老人家肯定会喜欢。”高招娣羡慕地看着沈鹿。
沈鹿的衣服真的很漂亮,她整个人也很贵气。
在沈鹿面前,她觉得自己像个丑小鸭。
永远灰扑扑的。
“嗯,希望他们喜欢吧。”沈鹿看出高招娣眼里都是羡慕,她不再说衣服的话题。
“这是sunny出的纪念款吧?”
胡文文虽然内向,但家境不差的。
她一眼就看出来了,是因为她姐姐出国留学,就给她带过sunny的衣服回来。
还说sunny的首席设计师是华国人,所以设计出来的款式很符合华国人的审美。
当然,也冲击着欧美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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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志上就有这个马面裙的款式。
据说有人把它拿去当敬酒服,也有人订婚穿。
“是sunny纪念款。”沈鹿点点头。
sunny每年出一次纪念款,是在周年庆的时候出。
“sunny的衣服是真漂亮啊,我姐说这个纪念款很难买到,而且现在国内也买不到sunny的衣服。”
沈鹿想起珍妮说很快就来华国的事,笑道:“我听说,sunny很快就要入驻国内商场了。”
胡文文眼睛一亮:“真的吗?哪个商场这么厉害,竟然能把sunny引进来!”
“是友谊商场。”
友谊商场是老牌商场了,开了许多年,比起新冒出头那些商场来说,是底气更足。
但年轻人就爱去新的商场逛,对友谊商场反而没那么热情。
如果友谊商场能拿下这次合作,客流量也会有所回升的。
胡文文当然知道友谊商场,毕竟玉城本地就有。
但她没想到友谊商场这么财大气粗:“那真是太好了!”
沈鹿点头,她也觉得挺好。
不管哪一头赚钱,都有她的份。
“先不和你们说了,我要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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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鹿来不及和她们送别,她给三个女孩子都准备了礼物。
是之前她随手做的保湿面霜。
沈鹿没说是自己做的,只说是个中医做的,不对外售卖,但效果不错。
她自己在用,皮肤看着又那么好,大家当然相信她了。
沈鹿匆匆下楼,看到盛青岩,还有盛青岩旁边的帅哥。
“沈鹿。”盛青岩朝沈鹿招手。
他旁边的盛青舟直接上前几步:“你就是鹿鹿吧?我是你三哥盛青舟。”
盛青岩看了弟弟一眼,来之前才叮嘱了,让他不要吓到人家。
看来是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啊。
“你好。”沈鹿没叫哥哥。
面对盛家人,她虽觉得亲近,却还有一种不真实感。
“鹿鹿你这一身打扮也太好看了吧,比我那天在机场看到的还要漂亮。”
沈鹿没想到这位三哥这么会夸人:“谢谢,你也很帅。”
盛青舟朝盛青岩挤眉弄眼:“听见了吗?妹妹都觉得我最帅!”
盛青岩白他一眼:“偷换概念。”
盛青舟背着盛青岩和沈鹿说:“他吃醋了他吃醋了。”
沈鹿噗嗤一笑。
盛青舟被大哥瞪了一眼,故意催促沈鹿:“走走走,咱们赶紧回家,老爷子在家脖子都等长了。”
沈鹿算是看出来了,盛家大哥性格内敛,三哥性格外放。
盛青舟替沈鹿打开后车门,等她上车之后,自己也想坐后面。
“青舟,你坐副驾。”盛青岩怎么可能不知道弟弟的尿性?
盛青舟脚步一顿,没办法,迫于大哥的威压,他只能回到副驾。
心说,大哥这不会是因为自己不能和妹妹一起坐,就不让别人坐妹妹旁边儿吧?
盛青岩不管他,专心开车。
“其实,我对数学的兴趣,是受小姑姑影响。”
盛青岩在路上说起盛明珠。
妹妹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父母,但他们是见过的。
就连盛青舟也比沈鹿大几岁,也见过盛明珠。
所以兄弟三个,对盛明珠这个小姑姑还是有感情的。
沈鹿一路上听了不少关于盛明珠的事。
盛明珠在帝都大学读书的时候,盛青岩已经出生。
父母忙,小姑姑放学回来,偶尔会带他和青川。
他和弟弟的启蒙老师,就是小姑姑。
青川的数学也很好,不过他对经商更感兴趣,并不想搞学术。
听得出来,盛青岩很崇拜小姑姑盛明珠。
盛青舟对小姑姑的记忆倒是不多。
他才二十五岁,就比沈鹿大七岁。
他五岁那年小姑姑就失踪了,还是个懵懂的孩童。
盛青舟道:“在我的记忆里,小姑姑非常漂亮,我曾经和小伙伴们炫耀过。”
“其他小朋友都很羡慕我,有个这么好看的小姑姑。”
沈鹿对盛明珠的印象好像清晰了一点。
高贵的盛家大小姐,数学系的天才少女,有才有貌。
可谓是上天的亲女儿,她拥有的都是最好的。
可能盛明珠这样的,从小就在别人的羡慕嫉妒恨中长大。
她和林柔那种时刻端着贵妇架子的女人不同,她应该是自由随性的风。
盛青岩很懂家里人急切的心情,开车的速度都比以往快。
不知不觉就到了盛家老宅。
盛家老宅这古朴大气的外观,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。
看着就像过去的王府一样。
外面有专门的停车场,盛青岩把车停下,兄弟俩带着沈鹿踏进老宅。
大黑听见声音,立马出来接人。
看到盛青岩和盛青川,它都在摇尾巴,轮到沈鹿的时候,狗狗眼就盯着沈鹿。
它没叫,但在她身边嗅来嗅去。
“大黑,这是妹妹,知道吗?”
盛青舟拍了拍大黑的脑袋。
也不知道大黑听懂没,但它一直没朝沈鹿叫。
就时不时警惕地看她一眼。
沈鹿觉得它可爱,想伸手摸摸。
“大黑,坐下!”盛青岩看出来了,先叫住大黑。
大黑真的坐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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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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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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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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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~~~~~~~~
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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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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